最高检党组两轮巡视整改工作有五点启示(4)
2月25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会议开始前,最高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右)与部分巡视组成员见面。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 摄
第二轮巡视反馈时,最高检党组第六巡视组向最高检国际合作局、检察日报社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 摄
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巡视工作“设计图”,于2018年4月和10月,分两轮组织11个巡视组,先后对重庆、浙江、内蒙古、青海、江苏、湖北、湖南、云南、陕西9个省级检察院和最高检机关服务中心、原民事行政检察厅、国际合作局、检察日报社4个厅级单位党组织进行了系统内巡视。每轮巡视结束后,巡视组都及时向被巡视单位反馈巡视意见,推动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日前,记者就两轮巡视整改的做法、特点进行了深入采访,综合观察后得出五点启示——
启示一:问题浮上来不见得是坏事
有个省级检察院到最高检汇报巡视整改工作,其中谈到干部问题线索查核内容。最高检巡视组反馈时交办他们查核11个线索。汇报时,该院表示有7个线索已经查核。既然查核了,那就问问吧。没想到,只提了一个细节问题,对方竟半天答不上来。没办法,只能实话实说——查是查了,但是以函询的方式让被查者自己说明情况,他们凭被查者的单方说明采信了事。对这种有明显敷衍意味的情况,最高检有关负责同志也没客气,当场就指出了问题,要求深刻反思,认真整改。
事实上,两轮巡视整改下来,浮出来的问题并非个别。今年春节前,最高检巡视办对两轮巡视整改面上的情况进行了一遍过滤,发现仍然有不少问题整改不到位、解决不彻底,有的在思想上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
一个是,表面化、形式化的倾向还不少。只重视整改问题的结项和销号,不重视问题解决的质量和水平,尤其是对问题产生的根源或如何防止问题反弹缺少研究,存在治标不治本的情况。表面看,有些问题整改了、结项了,但实际上整改以后仍然反复,仅是公款吃喝、公务用车、公款出国这些老问题,在一些单位仍然反复改、反复犯。
另一个是,重留痕、轻实效的现象较普遍。有的整改时建立了N个台账、N项制度,似乎用这些东西体现对整改的重视,但寻根究底,制定的制度可不可行、台账有没有实际工作支撑,认真一查就露了马脚。很多制度,看上去挺好,但往深里一追,就发现有不少是为留痕所做的应景文章,有的甚至出现“数字整改”“报表整改”“材料整改”,而实际就是不改的情况,看起来是一大堆材料、一大堆制度,但好多东西经不起推敲。
再一个是,整改重点不突出,一般问题和重点问题混在一起,均匀使力。明明是重点问题,但不去解剖攻坚,仍像对待一般问题一样,过一下流程了事,对关键性的矛盾和环节没有使够力气,尤其是需要多部门联动,甚至需要省区市党委部门给予帮助的一些难题没有真正解决。
除此以外,还发现存在整改责任界定不清、通过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不实等情况。
以整改责任界定不清为例,有的单位只把整改责任交给政工、纪检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委等综合部门,而有整改任务的业务部门都不参与,作壁上观。还有的存在“上改下不改”的问题,有的单位只把整改任务放到了省检察院本身,而没有延伸到市县两级检察院,导致省院解决了的问题在市县院又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