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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增多 《流浪地球》遭盗版“狙击”(3)

2019-02-12 10:28新京报浏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打击盗版分事先事后两方面。“事先,有机会接触影片的国家机关管理好职员,电影的制片方、项目方各方签好保密协议,防止出现泄露。事后,无论侵权,还是犯罪,要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权,让盗版的人付出相应代价,如果能找到相应源头就更好了。”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授权不得以这种方式使用他人作品。另外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也就是说,如果违法所得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特别大的话,可能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赵虎表示。
  盗播电影仅仅是盗播者们收入的一小部分。小康透露,由于新电影的资源并不高清,大部分是枪版,基本“没有多少买的”,他做电影资源售卖的主要收入来自不允许传播的“限制级”影片,获取资源的方法与院线电影如出一辙,但买的人往往更多。
  对此,邓宏光表示,只要盗播他人电影,不管是当下热点的电影,还是已经播放过的经典电影,不管是国内的电影,还是国外的电影,在法律上其行为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构成侵害著作权。行为严重的,都要被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播放广电总局明令禁止不让传播的动画和影评,可以从非法经营、传播淫秽物品等方面处分。例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邓宏光称。(记者 罗亦丹 梁辰)(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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