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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拖欠92名农民工薪酬 检警联手启动网上追逃将其截获

2019-02-11 18:58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张家口2月11日电(通讯员迟轩)原本承包蔬菜大棚期望稳赚一笔,不想赶上行情低迷蔬菜价格一路走低,眼见蔬菜出售后盈利无望,如果再支付农民工工资便成了“赔本”买卖。琢磨来琢磨去,被告人尹某某觉得还是拍屁股走人最划算,于是连夜赶往北京,转站到上海后又将原来使用的手机卡丢弃。 
  然而,心存侥幸的尹某某跑路不久,经河北赤城县检方与警方强强联手,通过迅速启动“网上”追逃程序,最终还是在苏州一高速路口,成功将其截获归案,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了当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9年春节、元宵“两节”前夕,河北赤城县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告人尹某某提起公诉。 
  2017年3月30日,被告人尹某某与河北省赤城县鑫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签订承包合同,最终以55万元人民币的承包费,承包了该公司位于赤城县雕鄂镇的327个蔬菜大棚。 
  2017年5月至8月间,被告人尹某某先后雇佣当地90多名农民工在雕鄂镇黎家堡村从事种植蔬菜、浇水、施药等工作。期间,累计拖欠92名农民工工资计15.6万元人民币,农民工多次讨要均没有结果,无奈只好到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2017年9月22日,赤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尹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务必于9月29日前改正,但尹某某逾期仍未履行,并采取“失联”的方式恶意逃避支付。 
  对此,赤城检方积极介入,数次与县劳动人事监察大队、欠薪农民工代表三方召开联席会议,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调查,检察机关认为尹某某涉嫌犯罪,遂通过“两法衔接”共享信息平台向县人社局发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建议第一时间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2017年12月7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尹某某因涉嫌犯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赤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同日,鉴于其积极补发补齐农民工全部拖欠工资,赤城县公安局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8年12月6日,本案由赤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并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12月6日,该院受理案件,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认真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该院办案人员认为,尹某某故意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侵犯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之规定,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将择期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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