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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形形色色 专家建言如何扫清群众办证障碍(2)

2019-01-21 13:17法制日报浏览:
  专家学者建言如何进一步扫清群众办证障碍
  减证便民需打通部门数据壁垒
  群众办事时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我是我”的时候该怎么办?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各部门相继推出减证便民举措。
  如何进一步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扫清群众办事路上的障碍?近日,带着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工作中与“证”打交道较多的公证处主任、法学学者和律师,听听他们有何见解。
  建构信息共享机制
  统一行政执法标准
  林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他给记者讲了他的同事开证明的一段经历:
  同事要去申请律师职业资格证,律师法规定需要先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某派出所告知,开具这个证明需要携带身份证明、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拟实习律所的介绍信。同事疑惑地问,为什么拿身份证不能直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派出所工作人员回答,这是一个公安系统文件的要求。同事无奈,来回跑好了几个地方才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
  林华说,很多证明事项并不是法律法规设定的,依据的是基层部门红头文件。只有借助基层群众向中央有关部门及时、直接、有效的反馈与投诉,才能真正阻断奇葩证明事项的生存空间。
  “‘以证明换证明’是以前群众办事中碰到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正信公证处执行主任包磊说,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公证、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要求当事人“以证明换证明”的情况少了,却出现一些管理和服务真空。
  包磊告诉记者,办理公证事项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但公证处为保证真实性、准确性,仍需要到相关部门调取证据或开具证明。这时有些机构会以“已经取消”、没有接到通知等原因拒绝提供。此外,各地方各单位进度不同,一些地方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其他地方仍可能存在。
  要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要取消各种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要求,司法部负责组织实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诞生了。2018年9月5日,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设立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面向社会征集群众对地方和部门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陈先生是福建省福鼎市人,在莆田市打工时受伤住院。出院后,找福鼎市医保部门报销,工作人员要他出具异地外伤证明。
  陈先先通过投诉监督平台直接向司法部投诉。福鼎医保管理门部接到投诉后立即召开会议,经研究决定不再由当事人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写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表,而后向陈先生反馈处理情况,陈先生表示满意。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振中认为,投诉监督平台的设置非常重要也很及时。实践中的奇葩证明,不仅使老百姓无所适从、花费大量时间成本,还大大影响了行政管理效率。投诉监督平台的建立,不仅让老百姓少跑腿、好办事,也有利于建构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统一行政执法标准。
  县级部门问题最多
  奇葩证明形形色色
  记者梳理司法部网站、中国法律服务网以及网上与投诉监督平台相关的信息发现,除了中国法律服务网上设立专栏外,中国法律服务网App和微信公众号也同步开通群众批评栏目。自开通以来,平均每天收到群众投诉30件,最多时一天处理140多件。
  投诉监督平台统计显示,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民生领域。排在前5项的分别是户口问题129件,占12.8%;身份信息证明74件,占7.3%;亲属关系证明61件,占6.1%;社保手续证明49件,占4.9%;房产登记43件,占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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