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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纪检监察:“拍蝇”“打伞”扬正气(2)

2019-01-19 10:58新华网山西浏览:
       2018年,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1353件,增长280.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31人,同比增长144.41%,其中县处级及以上干部124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925人,村干部和企业人员8482人。
  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加大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省委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深化联系督导机制,积极开展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大市、县巡查力度,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了脱贫攻坚各项措施精准落地。
  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2018年,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省级督导抽查、市级推磨互查、县级自查自纠,强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厉惩治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斩断敢对扶贫资金“动奶酪”的黑手。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临汾市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原总农艺师汪军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财务审批和农资采购过程中,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贪污扶贫资金8.32万元据为己有,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2018年年初,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其中一起,还有多名党员干部因贪污扶贫项目资金、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等问题被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我省已成为常态。据统计,2018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772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61人,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1915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黑恶不扫,民心难安。
  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雷厉风行——出台意见、制定办法、成立领导组、建立专门机构,一把手直接挂帅。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5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7人,组织处理738人,移送司法机关51人,严厉查办了闻喜县盗掘古墓案、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任爱军违规减刑案等一批大要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持“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来自党政干部的“保护伞”,“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集体约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责不到位的11个省直部门党组书记、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在办理任爱军违规减刑案中,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仅仅3个多月,就查明涉及监狱、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等93名涉案违纪违法人员,其中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王伟、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高奇、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关中翔、省检察院原副巡视员贾文声等4名省管干部就是其中典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提振了群众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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