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吃公饷赚私钱,哪有这等好事?(2)
2019-01-19 10:26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
副镇长身兼“茧站老板”
“组织部要求我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我没有如实填报自己参与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在镇里每周一的廉政必学10分钟课堂上,我还曾以主讲人的身份告诫镇里的年轻干部,不要踩红线、踏雷区,可是我却成了踩红线的人。”河池市宜州区洛东镇副镇长、统战委员韦建成被处分时忏悔道。
宜州是广西的桑蚕之乡。2008年5月,时任洛东镇坡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韦建成发现发展茧站有利可图,便以本人名义登记注册成立了公司,并租用村委的土地修建茧站,由自己和家人共同经营。茧站的旺季是夏季,这也正是乡镇工作最忙的时候。开茧站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而成为了“生意人”的韦建成,不再频繁地出现在田间地头了解民情,而是奔波于养蚕群众的家中,看看哪家的蚕茧好,怎么收购能赚取更多利润。
2010年7月,韦建成担任洛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蚕茧经营获得的利益,让拿着固定工资的韦建成尝到了甜头。“自经营茧站后,他和群众聊得最多的是这批蚕茧多少钱一斤?你有多少斤?你的蚕茧不够好,卖不到20元,只能给你18元。”调查人员了解到,自经营茧站后,韦建成和群众的话题都围绕着蚕茧价格展开。
在上级传达了公职人员不能经商办企业的要求后,韦建成便采取了规避的手段,茧站由其妻子经营,自己则利用空闲时间参与。在经营茧站的8年中,他对蚕茧的质量、成色了如指掌,却淡忘了自己身为副镇长的职责。
在他的茧站生意日渐红火之时,周边群众早已议论纷纷:“做干部真好,上班又不辛苦,还可以做生意赚第二份收入。”
2018年1月,在河池市展开的纪检监察干部“转作风联基层助脱贫”专项检查中,调查人员发现了韦建成经营茧站的违纪事实。
2018年6月21日,河池市宜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韦建成党内警告处分。这个处分对有着22年党龄的韦建成可谓当头棒喝,在接受处分后,他后悔地说:“这次处分给自己以警醒,我一定好好改正,请大家以我为鉴,也请大家监督我改正错误。”
◎新《条例》红线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记者 王英睿 黄慧淑)(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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