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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查处特大网络传销案 涉案金额4618万元(2)

2019-01-14 14:27检察日报浏览:

  注册以后,会员首先要在平台购买虚拟土地及种子,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易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购买5种不同等级的虚拟土地及对应的种子。即黄土地(每块土地600元)、红土地(每块土地1000元)、黑土地(每块土地1300元)、金土地(每块土地1500元)、钻土地(每块土地2.3万元),对应种植的种子分别是燕麦(一颗50元)、生姜(一颗200元)、灵芝(一颗500元)、玛咖(一颗800元),钻土地不需要种植。每块土地种植10颗对应的种子,产出成熟果实的数量随着不同等级的土地各有不同。会员购买种子在虚拟土地上种植7天后果实成熟,其成熟果实可以买卖,也可以复种,卖出成熟果实是会员获利的途径。
  虚拟土地必须在纯时代公司购买,会员购买的土地不能买卖,但可以不断重复种植对应的种子,会员购买的不同等级的土地及种子实际上就是缴纳会费。会员收获的成熟果实可以卖给纯时代公司回收用于“提现”,每一个成熟果实可以兑换1元。纯时代公司将会员提现金额转入会员“洛克部落”虚拟网络平台实名登记的银行捆绑账户,每个ID会员账户每天提现最高1000元,最低100元,会员提现需缴纳5%的手续费给纯时代公司。会员提现缴纳的手续费是纯时代公司获利的途径之一。成熟果实可以在会员之间买卖,会员之间交易不需要通过纯时代公司,没有限额,只需在各自平台将交易后的果实进行“果实转赠”即可。
  “洛克部落”虚拟平台另一个特点就是纯时代公司所谓的“推广奖金制度”,即老会员发展新会员就可以拿到新会员成熟果实后的返佣,也就是发展下线。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纯时代公司实行三层级佣金制,分别是6%、4%、2%的返佣;2017年4月后,为规避法律风险,纯时代公司实行二层级佣金制,分别是7%、5%的返佣。返佣的金额及比例都是“洛克部落”虚拟网络平台事先设定,并自动计算分配。
  谭某和纯时代公司的廖某飞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自己购买土地注册成为“洛克部落”会员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三级以上的下线。卢某英、钱某等人也在入股纯时代公司后,在谭某介绍下加入“洛克部落”并组建微信群用于大量发展下线,发展的下线也均达到了三级以上层级。
  经鉴定,“洛克部落”网站中共有ID会员55496个,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6月21日纯时代公司涉案金额为4618万余元。
  证据确凿,戳穿虚拟农庄的谎言
  2017年9月4日,公安机关将“洛克农庄”特大网络传销案移送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北湖区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集中骨干力量对全案证据进行细致审查。
  “近年来网络传销案披着‘微商’外衣,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作案方式更为隐蔽,传销人员的层级和人数认定也较为困难。”承办检察官袁章午介绍,“洛克农庄”特大网络传销案除了具有这些特点外,还存在涉案人员女性较多、涉案金额巨大、取证较为困难等特点。
  承办检察官袁章午在审查中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着重从人数和层级上对定罪部分开展了取证,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因为该案是依托网络平台进行传销,就存在部分涉案人员为了发展下线存在一人用多个号码注册“洛克农庄”的ID账号,但却只注册不使用,从而出现“僵尸账号”,这就无法在人数上进行准确界定。“因此我们建议公安机关从层级和涉案金额上进行补充侦查、固定证据。通过电子证据、远程勘验及检查笔录,证实本案在案且取得传销会员层级的均在三个层级以上,且有54名在案会员的证人证言证实参与传销的事实,涉案金额经鉴定确认为4618万余元,这些都使该案定罪的证据得到了补强。”袁章午介绍。
  2018年9月13日,这起重大传销案一审宣判,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谭某等18人有期徒刑五年到缓刑一年不等,并处5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一审法院宣判后,谭某、廖某、黄某、曾某、刘某、陈某六人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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