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58人!逃到国外也被抓回!山东“扫黑除恶”专线斗争再传捷报(2)
2019-01-14 14:25山东长安网浏览: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威海两级法院积极作为,严惩涉黑恶犯罪的同时,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日前,山东威海文登区人民法院对张凯为首的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诈勒索、强迫交易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2016年3月以来,张凯伙同其余13人成立“护海大队”,通过暴力手段对进入养殖区进行捕捞的渔船进行扣押勒索。截至2017年9月,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70多次,敲诈勒索总额达64万多元。
山东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志海:被告人张某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十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到一年的不等刑期,罚金累计200多万元。山东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主任张伟: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依法从重处罚,目前已经结案的7起案件中判处5年以上重刑的占51%。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强大的震慑。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威海两级法院还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供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行业行为。荣成人民法院在审理张于为首的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绑架、抢劫一案时,就发现渔港码头附近存在装卸队违法违规用工的情况。
山东荣成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冬梅:我们发现劳动用工中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向有关的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避免类似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收到司法建议后,荣成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的装卸队进行拉网式检查。其中对6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促进了源头治理。
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组织部分区县法院对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山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以来,被告人张某严、赵某军、宋某卫等人先后四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恐吓、殴打被害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张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严、赵某军、宋某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山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贾高远:严厉依法打击严重侵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化某泽、司某鹏、衣某清、戚某惠、朱某、王某伙同他人在淄川区、张店区共同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介绍卖淫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淄博淄川区人民法院扫黑办主任赵成刚: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严格把好实事关、证据关,使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格,表明我们人民法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嘎:在审判中,我们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主犯,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偶尔参与恶势力犯罪活动,具有自首、立功、认罪悔罪情节的未成年犯、从犯,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这次,张店、淄川、临淄、桓台、沂源等五个区县法院集中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24人,案件涉及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介绍卖淫以及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所有案件均当庭宣判,一批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吹响了淄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冬季攻坚战的冲锋号,打出了强大声势和法治权威。
逃到国外也抓回!山东滨州破获一起涉黑案件征集犯罪线索!
日前,山东威海文登区人民法院对张凯为首的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诈勒索、强迫交易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2016年3月以来,张凯伙同其余13人成立“护海大队”,通过暴力手段对进入养殖区进行捕捞的渔船进行扣押勒索。截至2017年9月,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70多次,敲诈勒索总额达64万多元。
山东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志海:被告人张某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十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到一年的不等刑期,罚金累计200多万元。山东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主任张伟: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依法从重处罚,目前已经结案的7起案件中判处5年以上重刑的占51%。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强大的震慑。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威海两级法院还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供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行业行为。荣成人民法院在审理张于为首的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绑架、抢劫一案时,就发现渔港码头附近存在装卸队违法违规用工的情况。
山东荣成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冬梅:我们发现劳动用工中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向有关的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避免类似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收到司法建议后,荣成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的装卸队进行拉网式检查。其中对6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促进了源头治理。
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组织部分区县法院对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山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以来,被告人张某严、赵某军、宋某卫等人先后四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恐吓、殴打被害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张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严、赵某军、宋某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山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贾高远:严厉依法打击严重侵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化某泽、司某鹏、衣某清、戚某惠、朱某、王某伙同他人在淄川区、张店区共同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介绍卖淫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淄博淄川区人民法院扫黑办主任赵成刚: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严格把好实事关、证据关,使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格,表明我们人民法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嘎:在审判中,我们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主犯,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偶尔参与恶势力犯罪活动,具有自首、立功、认罪悔罪情节的未成年犯、从犯,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这次,张店、淄川、临淄、桓台、沂源等五个区县法院集中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24人,案件涉及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介绍卖淫以及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所有案件均当庭宣判,一批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吹响了淄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冬季攻坚战的冲锋号,打出了强大声势和法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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