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老板拖欠35名员工工资23万逃匿被诉
2019-01-12 14:56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南宁1月11日电(通讯员宁洁)干活付酬、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南宁一餐厅老板却不信守承诺,以资金紧张为由逃避支付餐厅员工劳动报酬。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欧某星提起公诉。
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欧某星与杨某光、谢某苗、肖某合伙在南宁市某酒店经营“老桂柳餐厅”。2017年1月至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欧某星等人累计拖欠35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23.875万元,经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支付,欧某星仍不支付并逃匿。2018年6月9日,犯罪嫌疑人欧某星在桂林火车站被抓获。
2018年9月13日,该餐厅股东杨某光、谢某苗、肖某向餐厅员工偿还上述款项的四分之三即17.9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欧某星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晓方)
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欧某星与杨某光、谢某苗、肖某合伙在南宁市某酒店经营“老桂柳餐厅”。2017年1月至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欧某星等人累计拖欠35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23.875万元,经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支付,欧某星仍不支付并逃匿。2018年6月9日,犯罪嫌疑人欧某星在桂林火车站被抓获。
2018年9月13日,该餐厅股东杨某光、谢某苗、肖某向餐厅员工偿还上述款项的四分之三即17.9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欧某星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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