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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01-04 11:02 中纪委网站浏览:
  1.上饶市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炳华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周岁酒席问题。2017年1月15日、2018年1月13日,黄炳华先后为其女儿操办满月、周岁酒席,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礼金8400元。2018年10月,黄炳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退回。
  2.省能源集团公司贵州矿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云南分公司总经理黄继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3月,黄继萍在未经上级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42.61万元的价格超标准购买丰田越野车1辆。2017年6月至10月,先后4次违规私自使用公务用车,发生费用9380.5元。2018年3月,黄继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降级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3.瑞昌市运管所所长姜文胜违规转嫁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8年2月,瑞昌市运管所所长姜文胜将该所公务接待费用2.44万元,违规交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2018年9月,姜文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瑞昌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樊国华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8年4月至7月,樊国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违规收受4名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共计4500元。2018年9月,樊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5.资溪县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志贤公务接待违规上酒水问题。2018年5月16日,资溪县建设局在接待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验收检查组(由石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让其带队)用餐中,黄志贤违规安排上酒水,并将398元酒水费计入菜金报账。2018年8月,黄志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让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酒水费用由个人承担。
  6.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干部黄任平违规参与以钱为注娱乐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2018年9月27日下午,时任新余市委组织部知工科科长黄任平在上班时间参与“以钱为注”的打牌娱乐活动,打牌结束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随后又到高档娱乐场所参与有偿陪侍的娱乐活动。2018年11月,黄任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调离处理。(江西省纪委监委)(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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