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丧命酒友担责 共同饮酒致人身损害该怎么判(2)
2018-12-30 11:51央广网浏览:次
法官提示: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同饮者是否担责
民四庭副庭长李春香提示,此类案件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点调查饮酒过程中、送医过程中以及诊疗过程中同饮者的行为,来判断是否担责:“饮酒过程当中不要斗酒,不要过分地劝酒,而且还要对饮酒人大量饮酒的行为要进行一个有效的劝阻、制止。”
聚会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同饮者是否有身体不适,如果有,一定要及时送医,并配合医院完成诊疗措施,包括办理相应手续、联系家属等。否则就是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送医过程强调一个及时性,如果说已经发现这个饮酒人出现比较严重的醉酒情况,不能放任他还处于那种状态之下要及时的停止就餐停止饮酒,视饮酒者的具体情况刚将他送到医院去进行救治。”
法院特别提示,在同饮人较多的情况下,如经协商由部分同饮人将醉酒者送往医院治疗或者送往家中,一般应视为全体同饮人的行为,据此可以认定全体同饮人是否尽到相应注意义务。同时提示,如果不幸出现共同饮酒致人身损害的事件,相关人员诉讼中应当如实向法院陈述饮酒及酒后帮扶照顾等相关事实,有助于案件得到恰如其分的、公正的裁决。记者 孙莹?????(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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