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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虚假网络投资平台假做投资老师 两月实施8起诈骗

2018-12-20 10:44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宁波12月29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吴旻)管理公司,假冒身份,虚构经历……仅有小学文化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作为一家网络投资公司的管理者,利用自己的小聪明,瞒天过海,在短短两个月内实施了8起网络诈骗行为,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被害人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近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张某案审结,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
  网络投资失败,被害人怀疑遇到骗子了
  2017年,有被害人报警称,自己在网上被人指导投资,最后投资失败,怀疑自己遇到了网络诈骗。镇海公安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位于福建屏南县的一家公司。今年,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也陆续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张某是这家网络投资公司的经理,下面一共有4名业务员。该公司使用上家所提供的虚假网络投资平台,由业务员通过网上搜索QQ号添加好友,寻找作案目标,在与受害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之后,谎称自己认识一个名为‘薛老师’的投资指导老师可以帮助其投资,获取丰厚的利润。”负责该起案件的检察官郭斐然告诉记者,这个“薛老师”就是张某冒充的,他指导受害人在其公司投资平台上投资充值,随后根据自己才能知道的平台走势,反向操作,造成客户亏损,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客户钱财的目的。
  庭审中犯罪嫌疑人三次供述前后不一致
  五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除主犯张某,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赔被害人财物,获得被害人谅解。而主犯张某在对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三次供述中表现出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对于自己的罪行描述和认罪态度也是前后反复,还在庭审中与检察官玩起来“躲猫猫”。
  “在公安的讯问笔录中,张某承认了自己在公司成立后实施的8起诈骗中担任‘薛老师’的行为,并且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是担任的是经理一职,而在检察官对他进行提审的时候,他否认自己是公司经理。在庭审过程中,张某又矢口否认了自己在公安和检察官前的供述,法庭上又出现了第三套说辞。”三次供述都不一样,这让郭斐然有些意外。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只承认自己实施了6起诈骗,另外2起并不是自己所为。同时狡辩称,自己虽然是公司经理,但并不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只是负责冒充“薛老师”指导被害人投资,其他的事情一概不知。
  手下业务员同时指认,“投资大师”面临十年铁窗生涯
  “我们这些业务员平时都是张某在管的,他是管理人,来指导我们怎么具体操作。”
  “我们的工资是根据每个人诈骗的钱抽提成的,是张某通过公司后台的数据来计算的。”张某的狡辩被自己业务员一一戳穿,再加上其他物证,巧舌如簧的张某突然沉默了。
  随后,法庭当庭宣布审判结果,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不特定对象财物,构成诈骗罪,在诈骗活动中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对全部诈骗金额负责,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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