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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弄虚作假多名干部被处分

2018-12-17 13:31新华社浏览:
  新华社武汉12月16日电(记者刘紫凌、梁建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未按期完工,却弄虚作假上报情况,经查实后,湖北多名涉事干部受到处分。湖北省纪委监委近日对这一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武汉市洪山区未采取有力措施完成辖区内巡司河河段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任务。2017年12月中旬,洪山区水务局在开展第三方整治效果评估时,违反上级“整治工程未完工不能评估”的要求,擅自决定将未完工项目剔除出评估范围,仅对部分已完工项目进行评估,并对参与满意度测评的群众提出填写“满意及以上”的建议,将26份群众测评表由社区工作人员代填,导致第三方测评结果失实。
  武汉市水务局明知洪山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不符合测评条件,对失实的测评结果不做深入调查,也未按约定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直接将第三方“初见成效”的评估结论在官网上公示,并上传至住建部监管平台。日前,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在黑臭水体专项检查中发现并曝光了上述问题。
  查实相关情况后,湖北省纪委责成武汉市水务局党组向武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武汉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水资源处处长徐照彪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洪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叶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洪山区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金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污水专班负责人万学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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