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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曝光涉黑涉恶和“保护伞”典型案例(2)

2018-12-14 11:32法制日报浏览:

  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和地方纪委监委始终关注这类案件。
  2005年7月至2016年,梁某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某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某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
  梁某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某食品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某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收受现金1万元,放任某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交出一份份答卷,监察委同公安机关等相应部门是如何分工合作的?刘泽军给出四个关键词:依法实施、整体互动、职责分立、互相制约。就侦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言,公安机关是主要部门,而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和发展所产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保护伞”问题,监察委则是主要部门。进一步看,监察委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对于根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到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问责不担当不作为
  9月至今,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要闻区发布的内容涉及山东省的最多,达12条。9月14日通报5起党员干部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就包括威海市文登区海洋与渔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曹某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通报显示,曹某正是张某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的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张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擅自改变海域用途,购买多艘无牌、无证、无船籍的“三无”船舶,组成非法“护海大队”,以过往船舶影响养殖、造成损失为借口,采用扣押船只、暴力威胁等手段,长期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和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
  10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跟进发布信息,山东威海分包督导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蹲点督办典型案件,提级办理曹某涉嫌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个案剖析使得监察委的工作机制备受关注。刘泽军认为,监察委的工作机制与以往相比,更加有利于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深度挖掘和全面惩治。监察委工作机制注重上下级之间的一体性、协调性以及与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等单位间的明确性、互动性、联合性,体现出党中央的整体管理、统筹协调。
  “就解决实际问题而言,监察委工作机制设定打破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植根于地方、处理这类问题掣肘于地方等关键症结,对于惩治这类痼疾将更加有成效。”刘泽军说。
  记者梳理发现,紧盯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也成为重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9月,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建华集体约谈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责不到位的11家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
  湖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上发布,近日,保康县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中约谈会,县委书记张世伟对襄阳市督导组督查反馈问题涉及的水务局、交通局、城关镇等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湖北强化责任倒查,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目前,已问责相关人员89名。
  在彭新林看来,监察委紧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是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
  对于监察委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效果,彭新林补充说,通过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发现问题症结,查找在思想教育、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制度,起到以案促改、健全长效机制的作用。(记者张昊)(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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