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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狗女子被砸致瘫诉全楼 律师:需证明无责(2)

2018-11-27 10:45北京青年报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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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证明自己无责的可不担责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以前类似案件主要是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来判,全楼的人都承担责任,这样相对公平一点,后来《侵权责任法》专门增加了高空坠物的条款,这种案件可以直接援引这个法条。”
  刘昌松表示,一般来说,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件,警察在接到报案以后会先排查一下,如果能够查明侵害人是谁当然最好,如果最后查不到侵害人,当事人或者家属便可以通过诉讼进行维权。从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来看,一般起诉全楼后,由于一楼的高度较低,不太可能发生坠物伤人的情形,可以免于承担责任,其他楼层都有抛掷物品或者坠物伤人的可能,因此往往除一楼外,其他楼层都要承担责任。“当事人起诉全楼是非常正常的,根据过往案例来看,在被起诉的人中,除了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剩下的一般都要承担责任。”
  跟之前发生的多起坠物伤人事件不同的是,本案中从高空坠下的是一条狗,对此,刘昌松表示,狗会被当成“物”来看待,因为我国并没有把动物不视为“物”的规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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