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前女友另结佳偶 持械行凶致两人重伤(3)
不该发生的悲剧
左:警方勘查犯罪现场;右:被害人居住的小区
2018年9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燕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王燕明当庭表示不上诉。
10月18日,王燕明被押送江苏龙潭监狱服刑。他说会动员家人在经济上尽量补偿被害人之一的刘岚,以表达对她的愧疚。
被告人与刘岚以及本案另一被害人傅隆到底是什么关系?究竟有什么矛盾要闹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呢?
雪中凶案
2018年1月28日,江南数日大雪,让这个周末的早上显得异常安静。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一个叫魏村的地方,晋先生一早出门上班,远远发现前方雪地里有些异样。走近一看,他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工友傅隆倒卧在雪地里,双手紧捂胸口,表情痛苦,离他不远处的雪地里躺着女工友刘岚。刘岚满脸血污,一把螺丝刀插进她左眼窝,螺丝刀柄还直挺挺地竖着,殷红的鲜血散落在白皑皑的雪地上,特别显眼。晋先生赶紧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
常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将警情传达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魏村派出所,民警张辉等人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张辉赶到后看到了雪地里的两名伤者,同时发现不远处站着一名男子,正漫不经心地抽着烟,不时朝这边观望。张辉意识到此人可能与案件有关,于是快步上前抓住他的双臂:“别动,跟我去派出所配合调查。”那人没有反抗,跟随张辉上了警车。晋先生告诉民警,这人也是他的工友,名叫王燕明。
王燕明神情镇静地坐在魏村派出所。这个工友眼里的“老实人”没有经过太多犹豫,如实交代了自己制造雪地凶案的过程及原因:“昨晚我在雪地里站了一夜,刘岚竟然还不理我,原来她是跟傅隆好上了,他俩欺人太甚!现在我做事我担当,是我自己报的警。”后经查实,数个报警电话中第一个电话确是王燕明打的。他没有逃离犯罪现场,其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
沉默寡言的王燕明和两名被害人傅隆、刘岚同在一个车间工作。三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曲折情事
26岁的王燕明出生在山西省吕梁市临县的一个小村子,父母生了四个儿子,王燕明排行老三。因家境贫困,王燕明初中没毕业就放弃学业,辗转各地打工。2015年初,他来到江苏省常州市,进入一家民营科技企业当操作工人,月工资万元左右。
2017年,王燕明与大他5岁、同单位的刘岚结识。刘岚三十出头,有过婚史,离异后孩子随前夫生活。两人相识后很快租房同居,一起上班下班,在同事眼中俨然一对恩爱夫妻。王燕明并不在意刘岚年纪比自己大,且离异有子,反觉得她更懂得疼人,能踏踏实实过日子。他对这份感情很认真,想跟刘岚结婚。刘岚说结婚的话就得在常州买房子,王燕明有些犯难,因为之前挣的钱大多寄回家了,拿不出首付,只能以后再说。
为了多挣钱,王燕明和刘岚辞了工作,一起卖快餐,起早贪黑很辛苦,收入也不比在企业打工多多少。2017年春节后,王燕明重回企业上班,刘岚卖水果兼做家务。王燕明心疼刘岚辛苦,决定买辆车给她进货用。车子登记在刘岚名下,车款3.5万元,王燕明承担首付的8000元以及每月的还款。其间,他还花了四五千元给刘岚买了几件她心仪的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