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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改革发展系列报道③ 像爱护眼睛一样珍视公证质量(2)

2017-08-17 19:42法制网 浏览:
  近一个时期,北京、内蒙古、上海、湖北、山西、云南、甘肃等地陆续出现一些违法公证个案、甚至系列大案,暴露出少数公证员质量观念淡漠,屡屡突破底线,参与不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给公证质量敲响了警钟。

  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申请人切身利益和公证事业形象,必须严管。近日,司法部连续下发了公证质量管理方面的通报和紧急通知,严管公证质量,抓牢公证生命线。

  “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公证质量。”司法部有关负责人7月17日在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和公证机构要第一时间报告掌握的案件情况和质量问题线索,抓好检查、强化核实、严肃问责,不断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和队伍建设。

  严格审查管住源头

  近年来,随着造假技术的不断翻新,各种造假手段层出不穷,当事人通过冒名顶替或提供伪造、变造证明材料向公证处申办公证的情况屡见不鲜,极大地破坏了正常的公证秩序,也威胁着公证质量和公证公信力。

  为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为每个公证人员配备了加装有摄像头的电脑、带有录音功能的电话、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扫描仪、手提电脑、光盘刻录机、多功能复印机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从硬件和技术上提高了公证人员识假辨假的能力,也为公证人员提供了“自证清白”的途径。

  实践中,在继承、赠与、民间借贷等涉及当事人财产权益的案件中,大量信息需要调查核实。鹭江公证处设立综合代办中心,由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前往民政、公安、房管、工商、税收等部门,深入社区了解具体情况等方式,开展书面文书的调取、核实工作以及对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属、公司经营情况等信息的调查、核实,有效保证了公证质量。

  前不久,江苏省南京公证处主持完成了南京首批商品住房选房顺序公开摇号, 通过公证机构严审可售房源、严把申购资格、严密摇号流程,保证“供不应求”的商品住房实现了公平、公开、公正销售,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售房有序公开进行,交出了一份可信赖的答卷。

  目前,公证质量问题突出存在于涉及财产的委托书公证、继承权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业务领域。

  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从公证问题集中的区域入手,与陕西省民政部门取得合作,通过专人专线及时核查“公证重灾区”。针对涉房公证,汉唐公证处正逐步深化与西安市不动产管理部门的合作,加强不动产权属查询、抵押登记查询等方面的便捷性。

  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是质量检查的主体。检查决不能搞一团和气,必须有配套的奖惩制度。

  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把公证质量专项检查作为公证质量监管的重要抓手,对查出来的典型问题在全系统进行点名通报。并通过公证质量约谈机制,将整改情况纳入公证处和公证员的绩效考效,层层抓落实,确保公证质量整改到位。

  明确标准有章可循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公证质量不能仅停留于抽象性的理念,更需要转化为人人能够参照遵守的具体准则。

  针对一线办证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制定《成都市公证质量管理办法》《成都市公证案卷质量检查评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通过集中检查、机构自查、片区抽查、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组织专项检查。

  据了解,成都市司法局已出台《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操作指引》等涉及遗嘱、赠与、继承、房产、民间借贷、证据保全、抵押担保、声明、委托、现场监督、强制执行等10多项办证业务的规范指导性文件,有效预防了办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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