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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公证服务(2)

2017-08-17 19:34 法制日报政法调研 浏览:
  蒋继华 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市公证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精准改革激活内生动力,以深化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质量建设打造公证公信力,走出了一条改革、服务、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路。

  一、激活内生动力,实现改革和发展双促进。坚持从改革的方式破解难题,以改革的举措推动发展。

  一是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成果巩固发展。全面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和改革发展,目前全市有40个公证机构,事业体制39个,合作制1个,实现了全市公证机构国内公证、涉外、涉港澳台业务全覆盖。着力激活和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公证机构收入分配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了涉及人员、业务、资产、财务等管理制度,公证机构发展活力得到激活和释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累计办理公证102万件,办证量和业务收入以年均5%至8%的速度递增,处均和人均办证量分别达到改制前的13倍和6.5倍,公证文书发往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充分发挥了公证制度替代诉讼、预防纠纷、扩大对外开放的法律作用。

  二是整体行业平衡发展。放权给公证机构,积极引导公证机构灵活选人用人,通过自主聘用、争取编制等多种方式,选拔专业化职业化人才进入公证队伍,目前公证员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占49%,较2012年上升23个百分点;着力实施“公证专才”培养计划,培养新增涉外公证员69名,占公证员总数的33%。

  三是合作制公证机构“鲶鱼效应”有效释放。积极探索创新公证组织形式,设立的渝信公证处是全国20家合作制公证机构之一,在业务拓展、质量建设等方面给予全面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新兴体制公证机构有序规范发展。四是公证机构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重庆实际,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机构分类、工资分配、选人用人等制度改革,确定2至3家公证机构进行合作制试点,切实解决公证机构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二、拓展业务领域,实现服务经济和民生双同步。紧紧围绕经济和民生两大主题,国内和国际两大市场,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全力提供公证服务。

  一是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金融体制改革,以强制执行效力为依托,深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畅通法院强制执行渠道,强制执行公证年均增长30%以上。主动深入新兴园区等重点经济发展战略平台,机场、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创新开展从咨询到回访一体化绿色公证服务。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引入区块链技术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公证服务平台,办理保全证据类公证8500余件,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流转、管理和救济提供了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是积极服务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点项目,认真办理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劳务合作等涉外经济公证业务,全市涉外公证年办证量持续保持4.5万件以上,为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是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出台了便民利民十条措施,为贫弱群众开通绿色通道,认真办理涉及教育、养老、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的公证事项,积极做好婚姻、收养、遗嘱、继承等涉及群众权益的公证事项,累计办理公证法律援助7000余件,为群众减免公证费用近千万元。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功能,主动介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公证机构与法院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建立诉前公证调解纠纷化解协作平台,推动公证工作从预防纠纷向化解纠纷拓展延伸。

  三、强化质量建设,实现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始终把加强公证质量建设作为回应群众期盼、建设可感知公信力的关键,不断提升公证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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