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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团伙最终把自己“套”进去了(2)

2021-05-25 14:30正义网浏览:

“套路贷”团伙最终把自己“套”进去了

检察官制作了详细的出庭示证PPT,庭审示证时,让“能言善辩”的原小冬傻了眼

  “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企业不可能挽回这么多损失;让我感受到了生活里的暖阳,也对未来充满了希望!”5月10日,记者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采访原小冬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一名被害人激动地对记者说。
  据了解,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共计9人,原小冬在24起诈骗犯罪、5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和1起诬告陷害犯罪中,均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在实施非法放贷业务过程中,他们逐渐形成了以原小冬为首要分子,以原某龙、邱某敏、刘某宏、曲某远、李某晶为积极参加者,李某宝、邱某友、常某为一般参加者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围猎6家房地产企业
  石某是大庆市某房地产企业经营人,由于被原小冬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敲诈勒索,损失了1.7亿余元,企业濒临破产,他本人也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除了石某之外,还有5名房地产企业经营人有着跟石某一样的遭遇。
  据悉,从2011年起,原小冬等人开始涉足房地产领域,对多家房地产企业进行围猎。
  尤其是在2013年5月,原小冬与刘某宏合伙成立大庆金典润德典当有限公司,并分别利用各自所控制的大庆新嘉宜经贸有限公司、大庆港隆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大庆智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经济实体为工具,通过签订虚高借贷协议,制造大量虚假银行流水,借助寻衅滋事、虚假仲裁、虚假诉讼手段对借款企业大肆实施“套路贷”犯罪。
  他们先后对大庆煜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富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共6家房地产企业,实施了7起诈骗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犯罪数额达3.7亿余元,致使6家房地产企业损失惨重,其中2家濒临破产,资不抵债。
  “套路贷”套路深似海
  据悉,原小冬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是大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处的犯罪数额最大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05年3月,原小冬为谋取非法利益,成立大庆幸福家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无贷款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放贷和提取公积金业务。自2007年至2012年,该犯罪集团主要针对个人,区域主要在大庆市让胡路、萨尔图地区,对25名被害人共实施了17起诈骗犯罪、3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诬告陷害犯罪,犯罪数额达1000余万元。
  他们以威胁手段扣留被害人财产或逼迫被害人签署虚假借款合同,采用“软暴力”方式非法索债,强占被害人房产。例如在马某恒被诈骗案件中,原小冬、原某龙带领多人到马某恒家撬门、威胁恐吓马某恒的母亲,并滞留室内居住,最终将马某恒的母亲赶出住所。
  承办该案的大庆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聂树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原小冬曾两次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在作案过程中极具耐心,他经常可以设计套路、布局长达七八年,慢慢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签署多种虚假的书面合同,大量制造虚假银行资金流水,诱骗被害人进行虚假诉讼、虚假仲裁,从而拿到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进而通过申请执行等程序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
  聂树平说,原小冬设计的“套路”复杂多样,往往在一个案件中多种手段并用,并且还经常根据被害人的具体情况调整说辞,找到被害人的“软肋”,从而使得被害人一步步被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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