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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3月检察机关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285人(2)

2021-05-18 17:35中国新闻网浏览: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构建多元化保护格局。建立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梳理、评估、移送公益诉讼线索,充分运用刑事案件证据服务公益诉讼办案,确保刑事打击与公益保护无缝衔接、共同推进。同时,开展检察机关跨区域合作,对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的办理进行统筹协调。此外,检察机关还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防止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一季度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非法捕捞犯罪案件31件,环比去年第四季度上升82.4%。
  四是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针对办案发现的制造、出售禁用渔具的厂商和平台,销售野生水产品餐饮场所的主管行业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等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促进源头治理。如,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办案发现,辖区内非法销售禁渔工具现象较多,分别向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推动长江“禁捕”深入民心。各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多形式、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推动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愿捕的社会氛围。云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倡导群众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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