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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谈判药报销开启“双通道” 抗癌药等成为保障重点(2)

2021-05-11 15:06第一财经浏览:
  医保谈判药报销开启“双通道”,抗癌药等成为保障重点
  今后通过国家谈判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不仅可以在医院买,也可以到定点零售药店买,并享受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全国启动,将大大缓解谈判药“进得了医保,却进不了医院”的落地难题。
  5月1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第一财经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也是两部门为消除谈判药落地“最后一公里”阻碍所作的努力。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表示,要对谈判药品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省级医保行政部门应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用药需求等因素来确定纳入“双通道”药品的范围。
  从地方先行试点的情况来看,以抗癌药为主的高值药品是“双通道”保障的重点,国家医保局上月末公布的首批19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配备情况也显示,抗癌药配备的机构最多。
  “双通道”提高药品可及性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国家医保局在政策解读中称,出台《指导意见》的目的,主要是发挥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灵活、分布广泛等特点,将其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推动定点零售药店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
  谈判药品“进院难”是我国启动医保药品谈判以来一直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今年119种药品通过谈判纳入了最新版国家药品目录后,陆续有患者反映一些谈判药品在医院里开不到。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从原来的最长8年大幅缩短至每年1次,甚至一些新药上市当年就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目录准入频率大幅加快,而医疗机构药品准入的模式尚未明显变化。
  改革前,大部分药品上市后都是“先进医院,后进医保”,改革后,变成了“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对医疗机构快速准入和临床医生短期内广泛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医保局认为,大部分谈判药品出现“进院难”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深化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改革的结果。
  北京医院药学部主任医师胡欣表示,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准入到落地都有一个程序,无论是临床的医药专家还是医疗机构都需要认知的过程,其间还要通过药事会等一系列程序。
  药品纳入医院目录,业内称为药品遴选,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重点工作。一个药品顺利进入医院目录,需要经过多个步骤,过程较为复杂。
  此外,从医疗机构来说,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后,药品配备、储存、损耗等都成为公立医院的成本,药品对医疗机构从盈利因素变为成本因素,这都会影响到医疗机构配备药品的意愿。
  业内普遍认为“双通道”是另辟蹊径之举,绕过医院,通过药房来解决谈判药品的落地难题。
  江苏省徐州市医保局副局长黄广振对第一财经表示,定点药店落地速度要明显快于医院,3月1日新医保目录落地之后,医保部门要求定点药店在3月31日之前将新增加的14种肿瘤药全部落地,“结果只用了两天药店配备就到位了,药企供应特别快,药店的积极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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