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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破除行政垄断执法行动再提速(3)

2021-04-16 14:02法治日报浏览:
  “十三五”期间查处各类行政垄断案件274件
  今年破除行政垄断执法行动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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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期间,全国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274件,有效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其中,涉及省级政府所属部门的案件约占14.8%,涉及市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案件约占45.1%,涉及县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案件约占36.2%。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我国反垄断工作特别是破除行政垄断执法行动,在“十三五”时期交出亮眼成绩单之后,进入2021年的工作再次提速。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十三五”期间,全国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274件,有效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其中,涉及省级政府所属部门的案件约占14.8%,涉及市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案件约占45.1%,涉及县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案件约占36.2%。
  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案例显示,破除行政垄断的地方执法行动也如火如荼地进行着,2021年仅一季度,就有来自广东、湖北、云南、甘肃、山东、福建等地方省份公布共计14起纠正地方行政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例。
  执法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回望“十三五”,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大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性垄断,打破地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重要保障。
  “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涉案主体主动整改,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我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从84名上升到31名。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着力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同时我国的法律规则体系建设也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对执法程序和实体规则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为形成中央和地方反垄断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水平也有了新的飞跃,通过组建反垄断专家库、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反垄断执法人员办案能力。2018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为构建统一、规范、高效、权威的执法体系提供制度保障。“十三五”时期,全国各省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均已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行政性垄断执法水平得到新提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认为,建设现代化法治化政府就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管理权限相对缩小,服务职能不断扩大。而在行政垄断中,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法行政,为了追求狭隘的不法利益,运用强制手段,限制竞争,形成人为的市场壁垒,侵害的社会关系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是为国家法律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关系。因此行政垄断是反垄断工作的重点。
  破除行政垄断进入深水区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第一季度地方公布的14起执法案例中,所涉及的地方行政部门包括交通、教育、医疗、财政、住建等领域,与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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