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评|学生迟到挨耳光,教育惩戒权不可滥用
2021-04-15 14:10正义网浏览:次
近日,一学校12名学生出早操时,因迟到被教师叫上讲台排队挨个扇耳光,视频被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事后,该校对涉事教师作出开除处理(据4月14日新京报)。
学校本是教育育人的纯洁之地,为何掺杂了“暴力”元素?过去中国的确存在打骂式教育的传统,但“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方式早已被摒弃。暴力式教育的一个负面影响是极易打消孩子学习积极性,影响其各方面发展。当众掌掴更属于集体式侮辱,不仅不利于孩子心理正常发育,还容易让其模仿不好的暴力行为。
学生犯错,校方和教师给予相应惩罚本是正常的校方管理行为,但在惩罚方式的选择上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惩戒,但这绝不是可以无端践踏学生尊严、随意对学生进行打骂。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暴力式”教育背离教育本质,不可取,更不能取。
教育需要春风化雨洗涤人心,而不是狂风骤雨以威压人。在此案例中,因为做早操迟到这样的小事就被当众扇耳光,不仅属于过激行为,更有损师德。正所谓“育人先做人”,希望此事件能给教育工作者足够的警示,做好孩子们的领路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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