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
PC版

报警电话牵出两名"卡贩子" 雇三辆大巴载130人异地办卡(2)

2021-04-13 13:57正义网浏览:

  “北京的卡价格更高!”凯文又给尤某发来信息,但周某、尤某一时没有渠道。不过,尝到了“甜头”的周某、尤某不打算放弃这一赚钱生意,继续寻找不同渠道获取电话卡,他们把目光放到了缺乏警惕性的外来务工人员身上。2019年11月中下旬,周某和尤某通过他人,以朋友圈、微信群招聘兼职人员办理电话卡的方式在河北保定、石家庄等地招募13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随后,两人租了三辆大巴车将这130余人从河北带至北京办理北京实名制移动电话卡400张左右,后以每张260元的价格将这些电话卡再次出售给凯文。
  诈骗电话竟在大学生名下
  几乎是在周某、尤某把电话卡卖给凯文的同时,2019年11月11日上午,在杭州市余杭区从事财务工作的李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上海市嘉定区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称李某的身份信息在该中心办理了医保理赔,赔偿1万多元。
  李某听了一头雾水,连忙说自己根本没有去过上海嘉定也没办理过医保理赔,对方就说这涉嫌骗保要报警,并把她的电话转线到了另外一个电话。这次,和李某通话的人自称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分局的警官,说如果涉嫌骗保是要被判刑的,如果没骗保,按现在这个情况,也会对她的征信产生影响。李某一听慌了,连忙要求对方查清楚。对方称要加快处理这件事,就要冻结李某的银行账号,然后查看有没有这笔钱转进她的账户里。
  李某答应了对方所谓“办案需要”的要求,相互加了QQ好友。在QQ聊天的时候,有两个人和李某语音聊天,一个是刚才自称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分局的甲警官,还有一个是自称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乙警官。
  在QQ上,甲警官给了李某一个链接,李某按指令在上面输入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乙警官则给了李某一串数字,说是理赔医保案子的案件编号。接着,乙警官让李某把银行卡里的钱转账到支付宝,再把支付宝里的钱转到她的一个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卡里……一番折腾,李某的银行卡被冻结了。
  随后,两名“警官”让李某把单位的银行卡账号给他们,这时李某警觉了,当对方又让她交保证金时,李某这才感觉遇到了骗子,当即报警,但银行卡里的16万余元已被转走了。
  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一查,发现最初打给李某的诈骗电话号码是杭州某高校学生新办的手机电话卡,再向学生了解情况,这名学生称自己只是被人办了卡,其他一无所知。与此同时,在周某、尤某将电话卡卖给凯文不到一个星期内,全国各地接到多起类似电话诈骗的报案,被骗数额达200多万元,诈骗电话指向都与周某、尤某卖给凯文的实名手机电话卡有关联。
  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发现,周某和尤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二人立案侦查,同年11月底将二人抓获。
  涉案人是否明知是定罪关键
  2019年11月1日,“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有关认定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这起案件,也是“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浙江省内首个涉及“两卡”(手机卡和银行卡)的犯罪案件。
  “这意味着办理这个案件没有先例可循,而对打击‘两卡’犯罪又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所以定罪量刑需慎之又慎。”余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利明说。
  案件立案侦查后,作为专门办理新型疑难复杂网络犯罪案件的部门,该院互联网检察室的检察官们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多次与公安机关会商,明确取证重点和侦查方向。
  “这个案件中涉案的卡头、卡商、中介人员等150余人,涉案人员众多,如何把握打击范围,如何把握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都是当时面临的突出问题。”案件承办人、余杭区检察院互联网检察室主任吴晨璐对当时的办案情况记忆犹新。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