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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部分农村公益性公墓乱象调查(2)

2021-04-06 14:52新华网浏览:

  ——超范围销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向外地人销售,已成为这些公墓公开的秘密。 
  3月30日上午,记者在西苑陵园内采访时,见到正在祭奠亲人的多位市民,他们均表示不是当地村民。在夏刘寨公墓,张姓管理者表示,外地人可以购买墓穴。 
  朱志伦表示,这些公墓确实存在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的行为,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超面积销售。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股长王影说,按照相关规定,安葬骨灰的单人墓和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和0.8平方米。 
  记者走访中看到,超面积的墓穴比比皆是,有的超过20平方米。 
  ——建家族墓、活人墓。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然而,记者实地走访中看到,多家公墓存在此类行为。 
  3月30日,记者来到一家公益性公墓时,看到有一排豪华阔气的家族墓,上面刻有某氏家族字样。 
  陈德刚表示,公益性公墓里存在建家族墓、活人墓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 
  公益变经营,为何管不住? 
  “我们发现相关违规行为时,也及时进行查处、制止。”埇桥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但有的公益性公墓服务单位仍超范围销售、超标准建设,人一安葬就没法处理了,总体来说管理难度较大,缺乏硬性的处罚手段,“我们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埇桥区部分公益性公墓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典型性,是打着‘公益’的幌子,干着‘经营’的事。”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认为,对于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都知道”“也管了”,但就是“管不住”,这值得深思。 
  民政部社会事务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院长吴理财认为,村级公益性公墓违规建设、非法经营等现象并非个案,在一些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严重侵害村民的切身利益。若纵容这种行为,将影响殡葬改革的稳步推进。 
  受访村民呼吁,政府部门要对现有的“天价墓”进行整治,追究售卖者的责任;同时要加强监管,防止建新的“天价墓”,让公墓真正回归公益。 
  吴理财表示,殡葬服务涉及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协同执法监管机制,提升部门协同和综合执法能力。 
  4月2日,埇桥区委、区政府召开村级公益性公墓违规建设违法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落实整改措施,着力破解监管难题,改善殡葬服务。(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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