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竟成为洗钱通道 18天洗白240余万“黑金”(2)
2021-04-02 14:09正义网浏览:次
“他们用我的‘A币网’账号操作,有时需要我进行面部识别,就将手机拿到我面前让我认证一下。”武某这样说道。
短短几个小时,武某就拿到了上千元的报酬。接下来的几天内,她又带着新办的几张银行卡去了两次,总共获利4000余元。
“我现在非常后悔,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协助调查。”讯问时,武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而武某的供述,也使得一个“黑金”洗白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18天洗白240余万“黑金”
据武某供述,其所属的“卡农”团伙系本案犯罪链最基础的一环,与本案的核心犯罪行为“走账”并不直接接触。而所谓“走账”,其实就是操作买卖“A币”以间接转移非法资金的过程简称。
“我知道做走账的工作可以赚钱,于是我就找人合伙做这个事了。”该案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这样供述道。
2020年12月初,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接触了“走账”工作,在得知来钱快的情况下,王某找来了罗某、宋某两个帮手,一起做起了这门“生意”。
因三人对“A币”买卖并不熟悉,经与上线人员联系,再由上线指派专门的操作人员协助及商量分工后,王某等人形成了“黑金”—“分散的银行卡”—“购买A币”—“充值指定网址”的非法洗钱链,“黑金”洗白团伙正式成立。
这个团伙形成了明确的组织分工,“外联组”负责找注册“A币网”账户半年以上的人员提供银行卡、“A币网”账户;“验收组”负责检测提供的银行卡能否正常使用、“A币网”账户是否为活跃值高、可大量购买A币的老账户;“接单组”负责在某App群里“接单”让“黑金”流入账户;“操作组”负责实际买卖“A币”。
由于虚拟货币流转时仅有对方的收币网址,很难确定具体身份,这样“黑金”便完成了一次“蜕变”。18天时间内,该团队便洗白了非法资金240余万元。
2020年12月下旬,警方在接到李某的报警后,以李某的资金流向为线索,抓获了提供银行卡做“走账”载体的犯罪嫌疑人武某,后又陆续抓获王某等人。
因该案涉案资金巨大、涉案人数众多,丹阳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结合王某等人的供述及“卡农”名下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办案检察官督促侦查人员倒查银行流水,并调取与本案银行流水相关的各地网络犯罪被害人的报案笔录。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结合在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承办检察官将“卡农”的银行卡交易明细与上述被害人的银行卡交易明细进行比对,梳理出与本案相关的220条银行流水,据此计算出各嫌疑人的犯罪数额。在阅卷审查后,办案检察官还组织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就本案罪名定性、涉案人员处置等情况进行研讨,并为同类型案件的处理提供方向。
经丹阳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等8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批准逮捕后,办案检察官还就如何查明各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数额、继续追查可能涉案的被害人等方面提出4条继续补充侦查意见,为公安机关捕后侦查提供方向。
检察官还提示:网络发展为民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银行卡、个人信息使用的不规范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机。保证银行卡的专人专用、不轻易提供平台交易账户等个人信息,既是对自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也是对社会治安的保障。(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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