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网络沉迷 治理有害信息(2)
2021-03-22 15:44人民日报浏览:次
直播内容没有监管,平台打赏缺乏限制
近年来,直播逐渐成为互联网行业的风口,吸引了大量网民观看,其中不乏青少年群体。但有些网络平台缺乏内容把控监管,为带有软色情、暴力等性质的直播大开方便之门,平台赚得盆满钵满,青少年群体却深受其害。
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直播平台应当构建青少年专属内容池,提供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直播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并未建设专属内容池,或者专属内容池出现同质化、劣质化等问题。记者随机打开一个下载量位居前列的手机直播软件,选择进入青少年模式,不久便刷到一位主播搔首弄姿,跳着带有色情意味的舞蹈,明显不适合青少年观看。此外,还出现暴力、恐怖等内容的视频直播,说明这款软件的青少年模式其实并没有进行直播内容上的筛选和甄别。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诱骗青少年进行淫秽表演。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此前公布了一批案例。比如,在广东肇庆市公安局深入侦办的“口袋娱乐”直播平台案中,犯罪团伙组织诱骗未成年人进行淫秽表演,警方先后在15个省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解救未成年人36名,冻结和扣押资金1200余万元。
“对于网络直播中打色情‘擦边球’等问题,相关部门应该零容忍,依法予以坚决打击。”河北唐山市读者钟益辉认为,一方面要强化监管,督促互联网企业主动履行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深挖彻查,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我家孩子14岁了,喜欢看一些自然、科技类的视频,但有些平台推送的内容制作粗糙、内容低劣,有的甚至还存在常识错误。”北京读者王兆晶表示,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对内容需求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平台把一些错漏百出的视频推送给青少年观看,很可能对孩子的学习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还有不少读者对青少年观看直播时的“打赏”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陕西榆林市读者刘启光反映,有些直播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仅限于观看直播页面,但用户仍可任意打赏,或者进入商城消费。“青少年往往对金钱缺乏具体概念,尤其是在网络上,金钱变成了一串数字,很容易使青少年出于跟风、炫耀等心理过度‘打赏’而不自知。”刘启光说,近年来,青少年打赏巨款的新闻屡见不鲜,除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外,还应当对青少年使用支付功能采取一定限制,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
相关部门要精准施策,企业、家长也要各司其职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其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单设一章,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青少年专属内容池内容同质化、劣质化,意味着相应平台内容的种类有限,或者不符合青少年的需求,容易促使他们产生绕过青少年模式限制的想法。”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表示,为了让网络游戏、直播平台对青少年更加友好,互联网企业应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建立真正发挥限制作用的青少年模式,另一方面也要对青少年模式的后台数据、推送内容进行常态化运营,提供优质内容才能与用户形成良性互动,不能放任不管。
“相关部门除了加强监管,还要在青少年模式的实施细节上精准施策。”许泽玮认为,目前,对于适宜青少年观看内容的管理还有待加强,“究竟哪些内容是青少年应该看的,哪些是不应该看的;哪些适合13岁孩子,哪些适合15岁孩子,缺少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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