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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利用pos机外币无卡刷卡业务套现被判十年以上刑期

2021-02-20 13:59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上海2月19日电(通讯员张馨月)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留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为方便境外旅游团到境内旅游由导游统一支付费用,支付公司为一些大型的酒店、宾馆提供了POS机外币无卡刷卡业务。2019年7月左右,池某(另案处理)与李某、张某商议,利用池某经营的酒店向有关单位申请四台外币POS机,由张某提供境外信用卡信息,通过刷卡套现。 
  2019年9月起,张某先后联系了可以提供境外信用卡信息的郑某(另案处理)、留某等人,后李某、张某、郑某及留某四人多次至酒店棋牌室里用pos机操作刷卡,每天都刷到pos机的最大额度,直到几天后pos机被刷爆了才停手。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24日,李某等人共刷卡交易210笔,成功120笔,金额300余万元,池某等获取手续费89万元,其余资金由张某等人分赃。 
  9月20日,支付公司收到通知:visa公司拒付了三笔该酒店的交易,随着时间推移,又有更多该酒店的交易被发卡行以欺诈交易为理由提起拒付退单。10月11日,该支付公司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遂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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