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检察工作回眸|民事监督:盯准虚假诉讼"七寸"(2)
2021-02-19 13:44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对重大、复杂的虚假诉讼线索,各地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关于规范上级人民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调配使用辖区内的民事检察办案力量,切实提升办案水平。广东省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连续开展惩治防范虚假诉讼和虚假仲裁专项行动,组建了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广州市检察院以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研判监督策略、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统一指挥办案工作的“四统一”标准构建全市虚假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模式,确保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一盘棋”监督格局。
“要建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就虚假诉讼认定、惩戒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此外,还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解析司法机关成功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典型案例,强化公民守法守信意识,形成全社会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浩认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作配合。
记者注意到,在办理李卫俊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过程中,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积极会同纪委监委、法院、公安、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金融风险联防联惩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促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非法金融活动的土壤。该案也因其刑民检察协同、促进金融行业治理等典型意义入选最高检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为推动完善系统治理虚假诉讼,安徽省检察院在2019年12月就该省法院在审理虚假诉讼案件中存在问题,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受到法院高度重视。2020年5月,安徽省高级法院印发相关工作指引,要求该省法院在立案阶段加强警示提醒,依法加大对虚假诉讼当事人的制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安徽省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安徽省检察院日前牵头起草并推动公、检、法、司等部门会签《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明确虚假诉讼认定范围和处理规则,细化协同防范和惩治举措,凝聚打击虚假诉讼的共识。
据悉,2020年7月9日,针对制裁虚假诉讼、强化沟通协作等问题,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五号检察建议”。对此,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表示,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通过联合调研、会签文件、信息共享等方式,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科技赋能,让裁判文书“开口说话”
传统民事检察监督以当事人申请为案件主要来源,但虚假诉讼隐蔽性强,检察监督一度陷入线索“发现难”的困境。如何让更多的虚假诉讼行为现出原形,化“被动式”为“主动式”监督?检察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向科技要生产力!
近年来,最高检多次部署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研发办案辅助软件,对法院已经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进行检索,从诉讼文书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提高发现线索的能力。
“民事裁判文书是汇集民事诉讼信息的主要载体,虚假诉讼往往在裁判文书中留下蛛丝马迹。”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曾于生介绍,2018年以来,绍兴市检察院着力研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下称“智慧系统”)。
用心的探索总会带来惊喜。经过反复系统升级和实践,绍兴市检察院借助智慧系统逐步形成了“智能排查+人工初查+深入调查+引导侦查+裁判监督”的“五步式”虚假诉讼监督新方法,有效破解此类案件线索发现、案件突破、证据固定等方面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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