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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依托“两法衔接”机制为18名农民工成功讨薪(2)

2021-02-09 14:04正义网浏览:

  为此,检察机关多次召集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渝北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承包工程的建筑公司、转包人及农民工召开协调会,共同商议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方案。
  “黄某一直未到案,从法律上讲,你们随意转包,没有有效监管,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通过对转包建筑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转包人同意先行垫付部分农民工工资,以维系农民工正常生活。同时,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加大工作力度,让黄某尽快到案。
  经过渝北区检察院和渝北区人社局与转包建筑公司、农民工代表的反复沟通协调,转包公司于2019年1月20日向18名农民工支付工资198830元,终于赶在了年前让农民工拿到大部分工资,得以安心回家过年。
  为农民工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虽然农民工部分工资得到了垫付,但黄某一直未现身,案子也还没了结,检察官多次劝说黄某亲友,让他们尽可能规劝黄某主动投案,尽快支付工资,并督促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早日将黄某抓获。
  2019年7月,黄某到案。由于其没有社会危险性,同时考虑到他能够尽可能地凑集款项,黄某被取保候审。之后,欧蓉蓉多次与黄某沟通,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最终,黄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支付了部分拖欠的工资,并与农民工达成了分期支付剩余款项的还款计划。
  2020年7月,渝北区公安分局将该案向渝北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黄某仅支付了工人小部分工资,仍然拖欠大部分工资未支付,且该案追回的欠薪大部分系转包人垫付,渝北区检察院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情节,于10月21日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提出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
  “这起案件如果不是在信息共享平台上被发现,可能就不能进入检察机关的视野,农民工兄弟的工钱不知道何时能够拿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机制就是为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服务的。”杨玲感慨道。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往往涉及人数多,劳动关系复杂,多元主体的民事与刑事责任交叉重叠,这样的案件惩罚不是目的,化解矛盾、解决实际困难才是关键。一个案件的办理,往往需要花费其他好几个案件的时间和精力,但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效果却非常明显、直接,我们觉得很值得。”办完此案,欧蓉蓉如是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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