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一把手“借岛发财”敛财过亿,其所涉多项工程被“点名”(2)
2021-01-28 14:23中国环境报浏览:次
国家海洋督察指出,儋州市政府用“土政策”代替国家政策,违规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160多公顷。海花岛旅游综合体项目等项目存在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等违规现象。儋州市海洋部门查处海花岛临时施工便道违法填海活动时,在收到有关部门案件移交10个月后方立案,查处不及时。三亚市在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越权审批小洲岛及其峡道整治工程填海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无居民海岛审批手续。三亚市对三亚莲花岛二期违法填海活动查处不力,查处期间也未能有效制止违法填海面积进一步扩大。三亚市海洋部门对三亚红塘湾海域违法填海查处不及时,以罚代管,放任违法填海行为,导致违法填海面积由13.42公顷扩大到101.59公顷。海口市海洋部门对海口湾如意岛项目东标段(三期)非法填海案进行查处后,放任违法填海行为,导致违法填海面积由3.23公顷扩大到21公顷。
两年后,2019年7月至8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再次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0年5月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报告。督察反馈指出,海南省存在第一轮督察整改工作不力的情况。其中,三亚市未依据评估意见开展凤凰岛填海项目区生态修复,修复治理大打折扣。儋州市海花岛违法违规项目未整改到位,恒大海花岛公司在第一轮督察后,继续建设4条涵管桥,形成违法围海面积约369公顷。
坚决纠治“坐地生财”“借岛发财”现象
文章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严肃查处张琦案同时,深入剖析案情,提出以案促改工作建议,要求海南省针对案件暴露的管党治党不力、干部插手工程歪风、坐地借岛生腐、干部作风庸懒散、干部家风败坏等突出问题,有的放矢查摆、趁势打铁整改,确保案结事不了、监督再延伸。
要坚决纠治“坐地生财”“借岛发财”,对损害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严肃追责。一是明确责任。研究修订《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常态化监督,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
二是集中整治。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清查整顿长期闲置土地、恶意圈地囤地、私下违规交易、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违规违法用地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监管。整治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法定程序调整、出具规划条件的行为,强化常态化、实时化规划督察工作,把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海南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土地清理专项整治,对海花岛、新埠岛等全省海岛在建项目进行清理整治,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囤积闲置土地、破坏生态红线等问题坚决纠正,对符合收回条件的土地,依规依法予以收回。经过整治,收回土地1056亩,挽回经济损失106亿余元。海口横沟村改造项目整改任务全部完成,海口新埠岛海南之心项目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项,儋州海花岛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亚南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撤销,被侵占的二类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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