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未成年人遭受网络犯罪侵害风险日益加剧(2)
2021-01-26 13:03法治日报浏览:次
结合司法办案,我们也发现,当前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保护重视不够、措施不够到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集中体现在“事前预防意识比较松懈、事中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事后投诉举报渠道不畅”。
为此,我们建议网络平台把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放在优先位置,从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等环节严密监测、防范、封堵、处置网络有害信息。要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技术水平,完善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网络交友的身份审核、准入门槛、内容管理、消费限制、时长限制等配套监管措施,实现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全覆盖”“无死角”。
记者: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多发高发态势,且作案方式花样翻新,群众防不胜防。请介绍下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特点,检察机关在治理此类犯罪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并提些预防的建议。
刘太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网络诈骗手段有6大类300多种,而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发展成一条上下游紧密关联、相互协作的黑灰产业链,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生活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聚焦重点,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挖延伸,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生态圈实现全链条打击和治理;加强制度设计,不断完善法律规范;强化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当前,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2020年10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斩断犯罪的供应链。
借此机会,我们想给广大民众提四点防范建议:
理性审慎投资。要提高警惕,切忌盲目跟风投资,要充分了解平台资质、投资项目、投资方式、投资对象、获利模式等,合理评估投资风险,审慎做出选择。
谨慎网络交友。对于网上征婚、交友、直播,保持审慎态度、平常心态对待,尤其是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编织的“坎坷经历”,或者包装的“成功人士”形象,防止沉迷于其中,不能自拔。
保护好个人信息。要提高警惕,不轻易向外透露个人信息,尤其是不能出售、出租自己和家人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码,以及相关账户信息资料等,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加强重点提示、引导。从办案情况看,老年人、在校生容易成为诈骗犯罪对象。对此,子女、父母要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加强相关案事例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提高防范意识。发现信息泄露、资金冻结等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情况;一旦发现可能被骗,及时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周斌)(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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