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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走私2400余只食蟹猴 17名被告人最高获刑十五年(2)

2020-12-23 14:29正义网浏览:

  办理走私象牙案再度牵出走私食蟹猴案
  经过侦查,各犯罪嫌疑人依次被移送审查起诉,本以为该案件终告一段落。孰料,防城海关缉私分局在办理另一起走私象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供述曾帮助他人走私食蟹猴到广西梧州,梧州某公司再次成为办案人员关注的焦点。经过办案人员进一步排查,发现李某某、陆某某、唐某某等人组成的保货团伙帮助梧州某公司进行走私食蟹猴保货犯罪:越南卖家通过他人联系李某某、唐某某等人保货团伙将走私入境的食蟹猴,从防城港市防城区板八(边境地区)等地运送至梧州市高速路口,由叶某某引领至梧州某公司卸货。
  经查实,梧州某公司、叶某某以及李某某保货团伙在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走私7次共计1832只食蟹猴。加上方某某、沈某某、陈某某保货团伙走私的643只食蟹猴,该案涉案的食蟹猴多达2400余只,是目前全国海关缉私部门查办的数量最多的一起走私食蟹猴案件。
  该案经防城海关缉私分局侦查完毕后,以陈某某、沈某某、方某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分6个案件(按照犯罪嫌疑人到案时间)分别向防城港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防城港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收到案件后,仔细审查案件,从起诉角度,就该系列案件的各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犯罪数量、犯罪情节要求侦查机关对银行流水、账本记录、卡口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进行补充侦查,强化对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证人的询问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同时,承办检察官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各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提出量刑建议,1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0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从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10月30日,防城港市中级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目前该案已有5起案件判决生效,1起案件被告人上诉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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