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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论文”是高校评价体系的痼疾 “十不得”能否根治?(3)

2020-12-17 13:09光明日报浏览:

  更关注学位论文本身的水平和质量 
  文件: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徐鑫悦提问:把学位授予和论文发表脱钩,对我们在读研究所会带来哪些变化? 
  陈波:将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前提,是许多高校博士和硕士毕业的基本要求。这导致一些高校教师将论文考核压力转嫁给学生,造成了较多师生矛盾。实际上,大多数国家并不要求将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依据,而是更关注学位论文本身的水平和质量。因此,未来应当提高学位论文审查的严格性,将学位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 
  从对人的评价转向到对成果的评价 
  文件: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 
  赵旸提问:青年学者、研究生等群体发论文确实很难。如何将这项政策落实,为这个群体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余庆:一些学术期刊将学历、职称等作为论文发表的限制性条件,主要体现为有的期刊有不成文歧视性规定,拒绝研究生或青年学者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有的期刊明确要求博士生须挂上导师姓名才可发表,甚至要求改变作者顺序,将导师或知名学者位次置前;同时,发文机构、身份固化色彩浓重,不少期刊优先刊发知名高校、知名学者的研究成果以提升引用率、影响力,进而挤占青年学者的学术空间。 
  解决这些问题,要让学术评价从当前对人的评价的倾向,转到对成果本身的评价,通过加强同行评议、学术共同体建设等途径,配之以简化作者介绍等具体做法,让学术内在逻辑在期刊选稿中发挥更大作用。 
  厘清学术权力介入评价的限度和边界 
  文件: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徐鑫悦提问:如何才能真正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余庆:“多头评价、重复评价”表现在,一方面管理机构出于便利原则,要求科研人员反复准备成果材料,满足自身简化评价程序要求;另一方面,科研人员出于现实考量,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评价方式,如一些高校对SSCI期刊论文奖励数倍于CSSCI,部分科研人员自愿进行重复评价,并从中获利,造成科研成果发表偏离学术逻辑,学术评价成为学术研究指挥棒。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厘清学术权力介入学术评价的限度和边界,对借着学术权力之手进行的学术评价有所限制;同时,进一步完善评价方法体系,堵住体系漏洞,如采取成果评价就高原则等,将成果评价与科研人员评价统一起来。 
  提倡多维度论文质量评价 
  文件: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 
  徐鑫悦提问:我们该如何看待市场上各种各样的排行榜? 
  聊城大学文学院教授卢军:各类排行榜,作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成果质量评价的一个热门指标,既有其便捷合理的一面,也存在诸多问题。由于某些排行榜是不少高校制订高层次科研奖励及人才计划评聘的重要参考之一,导致不少科研工作者将期刊等级等排行榜视为发表论文风向标,出现了学风浮躁等问题。 
  为改变这种状况,应进行多维度的论文质量评价,多元呈现评价结果,并进行综合考量。提倡“代表作”评价制度,将论文的原创性、前沿性、突破性作为评价研究人员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更重要的是,强化分类特色评价,按不同学科分别设置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并考量论文对所在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起到的作用。 
  (本报北京12月16日电 本报记者 晋浩天 唐芊尔 杨 飒)(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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