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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虐待动物需要专门立法吗(3)

2020-12-03 13:10法治日报浏览:
  虐待动物事件频频发生目前仅被视为丧失公德
  禁止虐待动物需要专门立法吗
  ● 虐待动物以及传播虐待动物图片和视频的行为,不管是个人的,还是有组织的、产业化的,本质上都是暴力行为,对整个社会都有毒害作用
  ● 尽管国内专家学者不断呼吁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但我国市场经济、社会制度、人文环境与其他国家不同,在反对虐待动物已经达成社会共识的前提下,是否应对虐待动物行为予以立法存在较大争议
  ● 动物保护问题涉及行业发展、民族习俗、宗教习俗、伦理道德等多重复杂因素,全面提高动物保护水平仍将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近日,有网友爆料,四川广安一男子凌晨3点持刀虐狗,并将视频发至当地遛狗群。视频中,一只白色大狗蹲在角落,脚下流有一大滩血,一名男子对着狗不停地吼叫。事后据宠物医生介绍,狗的两处颈动脉、一处后脑勺和一处下颚被捅伤,曾休克多次,被输血抢救。
  次日,警方介入。随后,该男子在视频中哭泣道歉,表示狗已经脱离危险,自己现在非常后悔。
  事实上,类似虐待动物的事件并非个案。某网络平台直播虐猫吸引眼球、开水锅里煮猫咪……不少事件中施害人手段残忍,虐待动物事件一直饱受舆论关注。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针对动物的残忍虐待行径时有发生,在给动物造成伤害的同时,也给公众造成了精神伤害,在道德和舆论上一直受到谴责。许多国家也已经有专门针对反对动物虐待的法律或者明确法律条文。
  有业内人士称,尽管国内专家学者不断呼吁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但我国市场经济、社会制度、人文环境与其他国家不同,在反对虐待动物已经达成社会共识的前提下,是否应对虐待动物的行为予以立法存在较大争议。
  遗弃虐待动物频繁发生
  暴力行为毒害整个社会
  所谓虐待,是指“用残暴狠毒的手段,对待某些人或某些事物”。针对动物身体上的虐待,也是人们通常理解的以残酷手段伤害动物身体的虐待行为,“活体剥皮”“生吃猴脑”“活取熊胆”等,都属于虐待动物行为的表现。
  虐待动物事件并非近几年才发生。早在2012年,上海一女子领养猫后回家进行各种虐待取乐,事发后被多名爱猫人士围堵,家门口也被贴上痛斥虐猫行径的海报。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得知,虐待动物分为两种类型:主动虐待和被动虐待。用高跟鞋踩、用火烧等虐待动物的行为是主动虐待;被动虐待通常是因为对宠物的忽视和不当照顾,例如使宠物脱水、饥饿、不适合动物的居住环境等。
  在网络上以“虐待动物”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看到多则关于主动虐待动物的新闻。
  2019年11月,有网友爆料,浙江宁波交通技工学校的宿管员当着学生的面,将一只狗从高空扔下阳台后死亡。
  2020年1月,一则“重庆景区开业让猪蹦极”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一头75公斤左右的猪四肢被捆绑,披着蓝色披风被推下蹦极台;9月,在重庆渝北区某米线店,一名背书包男孩在盗窃后疯狂虐待店内宠物猫,猛摔、脚踹数次;10月,在山西太原,被一男子用开水烫伤的怀孕母猫,在被送往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其腹中已成形的的4只小猫也没有活下来。
  这些残忍的虐待动物的事件让人不忍直视,甚至一些施暴者利用虐待动物视频牟利。
  此前,有网友爆料,山东烟台南山学院2019级学生王某欢残忍虐猫,用牙签插满了小猫的四肢,视频中小猫发出惨烈的叫声。该生在某救助群里要求群友给70元免猫一死,并称一天内杀了8只猫。
  此外,有多家媒体报道,在咸鱼等二手交易平台上,有卖家通过出售不同类型不同价位的虐待动物视频牟利,形成了“定制贩卖”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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