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竟然成了售楼处标配(2)
2020-11-26 13:01 北京日报浏览:次
“现在的人脸识别、瞳孔识别、指纹识别等新技术在公共安全、金融贸易等领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也给个人信息泄露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这些极私密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滥用,将危及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告诉记者,网络安全法第41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人脸信息作为个人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和高度敏感性。售楼处私自采集人脸信息的做法,属于商家为私利所实施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对公民人格权的侵犯。
“售楼处收集个人信息,应该是在明示告知、充分提醒的前提下,由公民选择是否提供、如何提供、销毁个人信息,在此过程中不能对公民的选择权予以不正当的限制。”杨兆全建议,各部门应加强对公民信息保护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搜集、使用、泄露公民信息的行为,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联动办案,畅通投诉、举报的渠道,实现监管的有效覆盖。对于不得不依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定情况,应充分考虑其必要性,并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防止公民信息超出必要使用的范围。(记者 赵莹莹)(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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