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职工大病患者符合条件将纳入救助范围(2)
2020-11-20 13:15新京报浏览: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同时,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倾斜支付政策,起付线进一步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2019年,大病患者支付水平在基本医保之上平均提高超过13个百分点。
同时,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贫困结核病患者依申请均可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此外,为做好耐多药结核病保障工作,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降低包括结核病在内的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在门诊待遇上,指导各地根据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和当地疾病谱,把一些病期长、医疗费用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照住院进行管理和支付,如新疆、云南、湖南等一些省份的统筹地区已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将拓展大病患者的救助范围
何为单病种付费?单病种付费模式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这个标准接近合情、合理、合法的医疗成本消耗),社保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即医疗机构资源消耗与所治疗的住院病人的数量、疾病复杂程度和服务强度成正比。
如果对某种疾病实施单病种付费,就是明确规定某一种疾病该花多少钱,从而既避免了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
在结核病的用药保障上,2019年组织开展了史上规模最大的医保目录调整,治疗耐多药结核病的相关药物已经进入目录,结核病防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在支付方式上,全面推行包括按病种付费在内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并与国际组织加强合作,探索开展结核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减轻患者个人负担。
“实践来看,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水平稳定在80%左右。”国家医保局称。
关于对结核病人实施单病种付费,国家医保局明确,将结合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地方探索单病种付费,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关于推行结核病患者医疗救助,将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聚焦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聚焦包括结核病患者在内大病患者保障需求,稳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基础上,逐步覆盖低收入家庭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按病种救助,夯实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新京报记者 吴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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