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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网络慈善“成长的烦恼”(2)

2020-11-16 13:20法治日报浏览:

  “自律公约2.0版是在自律公约1.0版基础上,对近两年舆论事件中每一个要点作出回应,相当于解决了近两年出现的各种热点问题背后所暴露出来的管理规范不足。”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举例说,如增加信息透明和信息对称度,自律公约2.0版明确标明信息要能够体现出求助人家里的经济情况,包括工资收入、房产、理财产品等。
  捐款结余屡遭争议
  公约明确原路退还
  2020年1月,体重只有43斤的吴花燕走了。她曾被媒体报道称,“只用两块钱吃饭,省吃俭用给弟弟治病”。
  吴花燕的离世,让“个人救助”议题再次引发热议。为吴花燕在微公益和水滴筹上募集了100万元善款的儿慈会9985救助中心,被网友爆料善款给付仅两万元;在抖音上发起“护燕行动”并筹得40多万元善款的浙江广电账号“喜欢听新闻”也备受质疑。
  公众更加关注的是,100多万元善款中,只有两万元用于吴花燕的治疗,其他款项究竟去了何处?
  最终,根据民政部通知精神,中华儿慈会决定于1月20日把为吴花燕募集的1004977.28元善款,全部原路退回给捐助人。
  实际上,类似的情况早在1995年就发生过。
  那一年,来自山东省的杨晓霞罹患罕见病,1个月内获得全国热心人士捐款87万元。彼时,国人的月平均工资仅为几百元,87万元显然是个天文数字。但不久后,杨晓霞家人提出,用部分捐款购买种子和化肥。不少捐款人骂杨晓霞家人是“骗子”,要求把救助款全数退回,还有的捐款人要求把钱捐给有类似需求的人。
  那时候,我国尚未建立慈善机制。杨晓霞及其监护人、杨晓霞家乡政府代表和北京军区总医院代表,三方共同签订了《杨晓霞救治金管理使用协议书》,将救治金的管理纳入了法治轨道。
  经救治管委会统计杨晓霞所需费用后,善款结余45万元。此后,有重症患者跪倒在杨晓霞的父母面前,乞求他们能拨出善款。一时间,全国各家媒体都在热议善款使用问题,央视还组织了一场“捐款结余该怎么办”的讨论。
  1997年,杨晓霞将45万元剩余捐款转赠给宋庆龄基金会,设立“少年儿童疑难病症科研奖励基金”。舆论才逐渐平息下来。
  个人求助筹款完成后所筹款项最后仍有剩余的情况,总是引起争议。
  此次自律公约2.0版便明确称,对于受助人接受赠与的救助金,在用于大病治疗等用途后仍有剩余的,明确其处理方式为按原路退还赠与人,并应当在前期发起人在平台发起求助时即以协议进行约定。发起人、求助人如果拟将剩余款项捐赠相关慈善组织等用途的,应当通过公示的形式征求赠与人意见。
  堵住法律监管漏洞
  完善审核追责机制
  2019年11月6日,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院同时向民政部、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筹)发送司法建议,建议推进相关立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网络筹集资金分账管理及公示制度、第三方托管监督制度、医疗机构资金双向流转机制等,切实加强爱心筹款的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
  作为这场官司的原告,水滴筹相关负责人在宣判后明确表示,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已成为我国社会求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规范行为会影响捐赠人对社会求助的信任,只有加强自律与完善法律双轮驱动,网络个人大病求助才能尽快规范化。
  而公众的疑问是,水滴筹即便对患者审核再健全、风控机制不断升级,仍然面临一个问题:作为一个累计筹款超过200多亿元、平均每月约4.7亿元(数据来源于观察者网)爱心捐款涌入的商业平台,是否也应该受到监管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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