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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等共169项(2)

2020-11-11 15:1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

  反腐败国际合作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在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实践中,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监委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依法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提请有关机关采取调查措施,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确保证据要件和标准符合我国和逃犯所在地的法律要求。 
  2018年,国家监委从保加利亚成功引渡“红通人员”、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 
  “对姚锦旗的引渡适用了简易引渡程序,正是因为被引渡方保加利亚认可我国的司法公正,以被引渡人的同意为前提,简化了正式引渡中司法审查的程序。”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杨超分析,这体现了我国在引渡合作中坚持以相关法律和双边引渡条约为准绳,充分保障被引渡人的权利。 
  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过程中,中国始终严格遵守对象国国内法、国际法和国际司法执法惯例,充分尊重其他国家法律制度和司法主权,严格按照多边公约或双边协定提出请求、开展合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和充分肯定。“无论是杨秀珠还是许超凡、闫永明等外逃腐败分子,中国都充分保障了被追回人员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中国严格按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双边条约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坚定态度。”宋伟表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陆丽环)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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