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3)
2020-11-09 14:30光明网浏览:次
作者:姜卫平(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提出“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知和准确把握,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1.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
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也是一门大学问。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借鉴苏联经验,立足自身实际,探索采取编制中长期计划的方式,引领经济社会发展。195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开始试编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1952年中央决定设立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55年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我们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五年规划(计划)在名称上的变化,反映了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体现了发展观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五年规划(计划)的名称先后发生了两次重要变化。一是1981年开始的“六五”,由“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社会发展首次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二是2006年开始的“十一五”,将“计划”改为“规划”,反映了我们党主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推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逐步从“计划指令性”向“战略指导性”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从1953年开始,我国已经编制实施了13个五年规划(计划),其中改革开放以来编制实施8个,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国力提升、人民生活改善,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如此宏大的战略擘画才能够一以贯之,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与此同时,在五年规划建议起草过程中,我们党将群众路线贯穿始终,开门问策、问计于民、集思广益,形成了民主决策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建言献策,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充分吸收进来;加强顶层设计,严格制定程序,将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通过反复交流、比较、协商,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坚持以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前进方向,凝聚社会共识,既体现国家目标,又具有延续性,实现长期、中期、短期目标的有效衔接、统筹协调、接续发展,增强战略一致性。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应对发展环境深刻复杂变化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
当前,我国发展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对于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构成挑战。一方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主要表现为,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全球产业格局和金融稳定受到冲击,世界经济运行风险显著上升;逆全球化思潮兴起,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持续蔓延,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西方敌对势力在战略上围堵、在规则上钳制、在发展上迟滞、在形象上丑化中国的图谋一直没有改变。另一方面,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提出“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知和准确把握,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1.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
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也是一门大学问。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借鉴苏联经验,立足自身实际,探索采取编制中长期计划的方式,引领经济社会发展。195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开始试编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1952年中央决定设立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55年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我们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五年规划(计划)在名称上的变化,反映了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体现了发展观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五年规划(计划)的名称先后发生了两次重要变化。一是1981年开始的“六五”,由“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社会发展首次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二是2006年开始的“十一五”,将“计划”改为“规划”,反映了我们党主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推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逐步从“计划指令性”向“战略指导性”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从1953年开始,我国已经编制实施了13个五年规划(计划),其中改革开放以来编制实施8个,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国力提升、人民生活改善,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如此宏大的战略擘画才能够一以贯之,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与此同时,在五年规划建议起草过程中,我们党将群众路线贯穿始终,开门问策、问计于民、集思广益,形成了民主决策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建言献策,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充分吸收进来;加强顶层设计,严格制定程序,将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通过反复交流、比较、协商,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坚持以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前进方向,凝聚社会共识,既体现国家目标,又具有延续性,实现长期、中期、短期目标的有效衔接、统筹协调、接续发展,增强战略一致性。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应对发展环境深刻复杂变化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
当前,我国发展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对于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构成挑战。一方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主要表现为,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全球产业格局和金融稳定受到冲击,世界经济运行风险显著上升;逆全球化思潮兴起,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持续蔓延,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西方敌对势力在战略上围堵、在规则上钳制、在发展上迟滞、在形象上丑化中国的图谋一直没有改变。另一方面,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