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追责 严打非法采砂(2)
2020-11-02 15:41正义网浏览:次
依据相关规定,全面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执行“净矿”出让,由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和海域使用证;同时要求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规模、工艺、用途等开采海砂的,会同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统筹推进全国海砂资源调查评价;继续推进海南、福建、广东等重点区域海砂资源调查,开展资源潜力、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积极开展海砂成矿机理研究和调查技术方法创新;开展海砂地质勘查技术标准研究修订;应用遥感技术手段,监测海砂资源非法盗采;在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中研究体现开采海砂的有关管理要求;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强化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并指导地方采取有效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今年以来,中国海警局联合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非法开采海砂作为重点整治内容,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搜集各类线索,严打涉砂犯罪团伙。全国共查获海砂案件620起,查扣涉案船舶678艘、海砂560万吨,抓获涉案人员6813人。
我所在的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长期开展海洋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下半年以来,发挥在我国近海长期调查监测形成的资料和技术优势,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与连云港市、滨州市、烟台市等地检察、海警部门合作,为多起海砂开采的资源环境损害提供技术支撑,助力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目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已经与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青岛市检察院等多家司法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与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等建立了海洋资源环境损害评估合作基地。目前正在推进海洋资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申报工作。
下一步,我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提升海洋地质研究对海砂资源管理和科学利用的科技支撑能力。
(印萍,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
(采访整理:本报记者郭树合)(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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