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批两央企下属企业逾越法律底线(2)
2020-10-12 13:05 法治日报浏览:次
用“迷彩服”冒充生态恢复7年累计受处罚126次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批两央企下属企业逾越法律底线
用“迷彩服”“扮绿”冒充生态恢复,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县祁连山水泥)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非但没有受到处罚,反而被评为国家绿色矿山;2013年以来,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包头铝业)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累计达126次,处罚金额高达1089.15万元,针对这家企业,群众投诉高达276件。
必须说明的是,以上两家企业均是央企下属企业。
今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对漳县祁连山水泥和中铝包头铝业环境守法和落实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组指出,漳县祁连山水泥通过披“迷彩服”的方式掩盖矿山生态治理不力之实,性质十分恶劣,其行为已经逾越法律底线;而中铝包头铝业则被指生态环境守法意识不强。
虽然问题出在下属企业身上,但是在督察组看来,这两家企业的上级企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迷彩服”“扮绿”评上绿色矿山
漳县祁连山水泥是中国建材集团下属三级企业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祁连山水泥)全资子公司。“2013年起,漳县祁连山水泥就在苟家寨石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外进行开采,至今已越界开采约0.3619平方公里,越界开采范围面积达采矿权范围的两倍,违法开采石灰石约1400万吨。”督察组指出,越界开采区域和排土场占地原为林地、草地,企业在未取得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用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将这一区域原有植被损毁殆尽。
督察组说,2011年以来,漳县祁连山水泥开采粘土全部在盐井乡灯笼坪粘土矿的矿权范围之外,已开采面积0.0425平方公里,开采粘土约97万吨,开采区域生态损毁严重。2013年至2016年间,因越界开采先后3次被漳县国土资源局处罚,但这家企业每次都是通过交罚款“一交了之”,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要求置若罔闻,违法开采屡禁不止并且延续至今。
在向督察组报送的说明材料中,漳县祁连山水泥声称,2015年即已退出苟家寨石灰岩矿超矿界范围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但是,督察组现场检查却发现,苟家寨石灰岩矿既未退出超采区域,也未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督察组指出,苟家寨石灰岩矿已完成开采的4个平台及边坡均未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同时,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苟家寨矿区地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多处出现滑坡等。出乎督察组意料的是,企业居然用迷彩网遮盖开采区西南侧海拔2405米平台及以上边坡,遮盖面积约7000平方米。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漳县祁连山水泥长期违法开采且未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通过弄虚作假也能评上绿色矿山。
据督察组介绍,《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规定,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督察组指出:“从漳县祁连山水泥《国家级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中可清晰地看到,企业用给矿山披‘迷彩服’的手段营造已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的假象,通过瞒报、虚报蒙混过关。”2020年1月,苟家寨石灰岩矿被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
督察组直指,漳县祁连山水泥这种行为是“骗取社会荣誉”。
不仅如此,督察组现场督察还发现,甘肃祁连山水泥对下属企业压力传导不够,生态环保责任形同虚设,内部考核走过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批两央企下属企业逾越法律底线
用“迷彩服”“扮绿”冒充生态恢复,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县祁连山水泥)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非但没有受到处罚,反而被评为国家绿色矿山;2013年以来,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包头铝业)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累计达126次,处罚金额高达1089.15万元,针对这家企业,群众投诉高达276件。
必须说明的是,以上两家企业均是央企下属企业。
今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对漳县祁连山水泥和中铝包头铝业环境守法和落实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组指出,漳县祁连山水泥通过披“迷彩服”的方式掩盖矿山生态治理不力之实,性质十分恶劣,其行为已经逾越法律底线;而中铝包头铝业则被指生态环境守法意识不强。
虽然问题出在下属企业身上,但是在督察组看来,这两家企业的上级企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迷彩服”“扮绿”评上绿色矿山
漳县祁连山水泥是中国建材集团下属三级企业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祁连山水泥)全资子公司。“2013年起,漳县祁连山水泥就在苟家寨石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外进行开采,至今已越界开采约0.3619平方公里,越界开采范围面积达采矿权范围的两倍,违法开采石灰石约1400万吨。”督察组指出,越界开采区域和排土场占地原为林地、草地,企业在未取得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用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将这一区域原有植被损毁殆尽。
督察组说,2011年以来,漳县祁连山水泥开采粘土全部在盐井乡灯笼坪粘土矿的矿权范围之外,已开采面积0.0425平方公里,开采粘土约97万吨,开采区域生态损毁严重。2013年至2016年间,因越界开采先后3次被漳县国土资源局处罚,但这家企业每次都是通过交罚款“一交了之”,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要求置若罔闻,违法开采屡禁不止并且延续至今。
在向督察组报送的说明材料中,漳县祁连山水泥声称,2015年即已退出苟家寨石灰岩矿超矿界范围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但是,督察组现场检查却发现,苟家寨石灰岩矿既未退出超采区域,也未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督察组指出,苟家寨石灰岩矿已完成开采的4个平台及边坡均未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同时,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苟家寨矿区地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多处出现滑坡等。出乎督察组意料的是,企业居然用迷彩网遮盖开采区西南侧海拔2405米平台及以上边坡,遮盖面积约7000平方米。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漳县祁连山水泥长期违法开采且未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通过弄虚作假也能评上绿色矿山。
据督察组介绍,《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规定,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督察组指出:“从漳县祁连山水泥《国家级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中可清晰地看到,企业用给矿山披‘迷彩服’的手段营造已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的假象,通过瞒报、虚报蒙混过关。”2020年1月,苟家寨石灰岩矿被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
督察组直指,漳县祁连山水泥这种行为是“骗取社会荣誉”。
不仅如此,督察组现场督察还发现,甘肃祁连山水泥对下属企业压力传导不够,生态环保责任形同虚设,内部考核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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