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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惊魂电梯”亟待突破安全困境

2020-09-18 10:04北青报浏览: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的电梯管理存在多方面问题:安装环节“正规军”难觅,埋下故障隐患;维保“低价竞标”,徒留形式;一些关键环节监管仍存难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4月发布的2019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显示,2019年全国发生电梯事故33起、死亡29人。不少城中村改造小区、老旧高层是电梯故障的“高发地带”,这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惊魂电梯”的背后是诸多乱象在作祟。要改变现状,首先应弥补监管漏洞,实现生产、销售、安装、运维等全链条监管,才能有效保障乘梯人安全。这其中,既要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也须确保专业人干专业事,同时也应创新监管手段。如,引入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维保质量和救援效率,提升电梯监管信息化水平。
  其次,须堵住低价竞标的漏洞。据报道,正常情况下,30层住宅楼的一台电梯年维保费用应在八九千元,但有的维保企业却能以远低于成本价的两三千元中标,导致维保不规范、走过场。这无形中埋下“惊魂电梯”隐患。对此,既需要行业自我规范,杜绝恶意压低价格现象,同时,也应强化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规范程序,确保电梯安全。
  再次,电梯使用单位必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比如,选择有资质、品质好的维保公司进行维保;认真落实电梯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对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和抽查;及时高效处理电梯故障;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普及。尤其是,疫情期间,更须按照疫情防控措施需要,定期对电梯进行清洁和消毒,以确保乘梯人的安全。
  可以说,对电梯唯有多元共治,才能有效遏制“惊魂电梯”。2018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发挥电梯质量安全各相关方作用,形成相关方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乘梯人也应增强安全意识,依法文明乘梯。(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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