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通报九起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2)
关于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的通报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及资金管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近期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学术论文造假、违规使用科研项目资金等案件进行了调查,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者。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部分已完成调查处理的违规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张睿购买论文问题。经查,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张睿为通讯作者、闫晓菲为第一作者的论文“Interleukin-37 mediates the antitumor activity in colon cancer through B-catenin suppression”,系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中国医科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终止张睿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责令退回项目资金,取消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等;取消闫晓菲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5年。
二、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韬购买论文问题。经查,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韬为通讯作者、刘宏旭为第一作者的论文“Reduced mir-125a-5p level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is associated with tumour progression”,系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中国医科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终止于韬承担的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计划项目、责令退回项目资金,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取消刘宏旭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三、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张坚购买论文问题。经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张坚为第一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青岛大学张建立为第二通讯作者的论文“ Interleukin-35 expression is associated with colon cancer progression”,系张坚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张建立监管不力并使用该论文申领科研奖励。青岛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张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终止或撤销其依托论文获得的科研项目、学术奖励、荣誉称号等;对张建立给予警告处分,并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
四、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蔡丽生购买论文问题。经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蔡丽生为通讯作者、蔡铭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Epigenetic silenced mir-125a-5p could be self-activated through targeting Suv39h1 in gastric cancer”,系蔡丽生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蔡铭智使用该论文申报研究生招生资格。福建医科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蔡丽生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5年,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取消蔡铭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3年,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五、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王贞购买论文问题。经查,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王贞为通讯作者的论文“Interleukin-36 receptor antagonist is associated with the progression of renal cell carcinoma”,系王贞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南京医科大学对王贞予以解聘,免去其肾内科主任,撤销其肾内科党支部书记,追回引进人才经费,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
六、山东大学王秀丽购买论文问题。经查,山东大学孔北华为通讯作者,山东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烟台毓璜顶医院王秀丽为第一作者的论文“Reduced M6A MRNA methylation is correlated with the progression of human cervical cancer”,系王秀丽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王秀丽未经孔北华同意将其列为通讯作者并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孔北华对论文撰写、投稿不知情。山东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王秀丽博士学位申请资格,暂停孔北华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1年。依据查明的事实,取消王秀丽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资格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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