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淹没了村庄 “黑老大”从中看到了“商机”(2)
2020-09-11 19:08检察日报浏览:次
徐某妻子原本做着正常生意,因不堪忍受滋扰,被迫转让门店,与徐某离婚,徐某祖父、父亲不久也相继过世,徐某因惧怕周正要债,一直不敢回家。
对于村民集体组织经济利益的侵害,高建刚等人也绝不手软。
2017年,高建刚、周正等人合伙承接的兴工大道项目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高建刚、李若峰在未征得当地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将项目挖掘的土方倾倒在被害人朱某等村民的责任田内,有村民前来阻止时,该组织纠集成员20余人到卸土现场聚众造势,对村民进行拖拽、辱骂、威胁。对村民提出的赔偿问题,到村民家中采取摔毁家具等方式进行恐吓。为确立非法权威,扩大势力影响,该组织购置砍刀、管杀、鱼叉等工具,频频插手民间纠纷、动辄施暴解决问题,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99本案卷变成147本
经过初查,侦查机关查明了以高建刚、周正为首的犯罪组织多年来在长沙市望城区实施的大量违法犯罪行为,由于该组织参与人员多、作案数量多、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机关有些“拿捏不准”。
2019年1月4日,望城区检察院接到来自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的邀请,希望该院派员提前介入该案侦查。
望城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宫平为组长的办案组,选派多名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全面熟悉案情,先后召开公安检察专项联席会议5次、案情分析推进会3次,引导公安机关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4个特征搜集、固定证据,以证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性与严重危害性。
“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为我们厘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更加坚定了我们把案件查准、查实、查透的信心。”望城公安分局扫黑办主任郑文杰对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深有感触。
同年1月29日,“10·25”高建刚涉黑恶案被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批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这起案件涉及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办案人员的工作量非常大。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该院对1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发出继续侦查提纲47份,补充各类证据上百份,追加逮捕5人;同时自行补充侦查,查明遗漏犯罪事实2件,查明累犯1人;发现漏犯25人,发出追诉文书后已有4人到案并被采取强制措施;追诉漏罪10起,其中法定判刑三年以上的4起。
“办案中,我们还注意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审查被害人刘某被非法拘禁案中,检察院发现高建刚及其组织成员并没有参与非法拘禁,实施非法拘禁的是该犯罪组织之外的人(另案处理),于是询问了被害人刘某本人和相关证人,并对高建刚等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我们查明高建刚等人虽然没有实施非法拘禁,但为了催收债务,对刘某采取威胁、恐吓方式,逼迫刘某转让其公司30%的股份,该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我们一方面追加了这一漏罪,另一方面对实施非法拘禁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
“移送过来的时候是99本案卷,送出去成了147本。”案件管理员在将案件移送至法院的时候感到震惊。
与此同时,该院对于审查认为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依法不予认定1人,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予认定5件,依法审查并改变定性9件,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条,就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制度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份。
15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开庭前,多名涉案人员及辩护人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先提量刑建议,再考虑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此,办案检察官予以拒绝,“量刑建议符合预期就认罪认罚,不符合预期就不认罪认罚,这样的认罪认罚是不真诚的,实质上是一种投机行为,不符合立法本意。”办案检察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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