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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9月19日实施,事关2.6亿车主的利益(2)

2020-09-04 10:00中国新闻网浏览: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4日电 (张旭)在征求意见近两个月后,涉及2.6亿车主的车险改革终于落地。
  9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20天的过渡期。  
  机动车辆保险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截至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
  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
  车险综合改革有哪些亮点?服务会不会更好?价格会不会上涨?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
  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同时,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汽车分析师张翔向中新网表示:“交强险限额大幅度提高,交通肇事强制赔付数额会更高,有助于保护事故中受伤者的权益。”
  盗抢险纳入车损险主险保障
  目前,商业车险有4个主险,分别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很多车主除了第一年买车的时候被捆绑购买盗抢险,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单独购买盗抢险。因为车主认为,盗抢险的保费并不便宜,而发生全车盗抢的概率极低,并不划算。
  而在《指导意见》中,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中。条款修订后,消费者无需考虑是不是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
  地震灾害不再免赔
  机动车全车盗抢纳入车损险主险,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还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扩大保障的同时,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如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处于我国地震带的车辆更易发生地震风险,而对于处于非地震带的车辆,单独投保需求不足。”爱问保险CEO庞博对此解读称,巨灾风险投保一直是我国保险业涉及比较浅的领域,此次将巨灾风险纳入到车险条款中,是我国巨灾风险保障的一次尝试与突破。
  支持车险模式创新,安全记录好的车主保费更便宜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何为UBI,创新之处在哪里?
  张翔告诉中新网记者,UBI中文名为“无赔款优待系数”,指的是根据使用车的情况来定损买保险的商业模式。如果车主驾驶行为好,违章少,里程少,买保险金额就少,来鼓励车主文明驾驶,少出交通事故。UBI商业模式在国外已经较为普遍,在国内还有待推广。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这也将大大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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