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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强监管延续 剑指虚报材料业务套利痼疾(2)

2020-08-21 11:47 经济参考报浏览:
  罚金1.2亿同比增9成 人保寿险、平安财险等9机构领百万罚单
  保险业强监管延续 剑指虚报材料业务套利痼疾
  在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下,保险业今年以来罚单数量与罚金同比“双升”,罚金金额达历史新高。《经济参考报》记者据银保监会官网统计发现,截至8月20日(以罚单披露时间计),银保监系统今年对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出约900张罚单,涉及超200余家保险机构,罚款金额超1.2亿元。而2019年同期,监管部门针对保险业仅开出400余张罚单,罚款金额约6000万元。
  从处罚原因看,编制虚假资料、违规给予合同外利益等仍是保险机构处罚重灾区。值得注意的是,与往年相比,监管部门在检查覆盖面及处罚力度等领域空前严格,除大额罚单外,还通过撤销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方式明确释放出保险业强监管信号。
  强监管压顶多机构“吃”百万罚单
  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层面开出罚单10张,地方银保监局及银保分局披露罚单数量约900张。
  其中,银保监会层面罚单涉及既包括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泰康人寿等大型险企,也包括信泰人寿、永诚财险、利安人寿、中华联合财险等中小型险企。
  从罚单金额看,今年以来每月罚金金额均突破千万,其中百万级罚单(包括针对同一案由的多张罚单)数量9组,涉及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人保寿险等多家险企或保险中介机构,且多为数罪并罚。
  平安财险单张罚金金额最高,案由包括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和其他利益;虚列理赔费用等。人保财险紧随其后,因涉及信息披露及资料、文件等上报违规,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原因被罚137万元。人保寿险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投保人等原因被人保监会给予135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除大额罚款外,部分严重违规的机构及直接责任人还受到更为严格的处罚,包括撤销高管任职资格、停止接受新业务和吊销业务许可证等。
  例如,4月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分局责令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金乡支公司停止接受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新业务2年,原因是该公司存在虚构保险合同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哈尔滨运通俊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也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被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唐山银保监分局罚单显示,时任人保财险丰南支公司经理的刘立方对编制虚假资料等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因此,监管作出撤销刘立方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的决定。
  机构人士表示,整体来看今年保险业罚单具有处罚频次明显增加,分支机构监管力度加大、小额罚单数量明显上涨等特征。“其实可以说明伴随着监管顶层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监管科技水平的精进,违规机构的‘小动作’已难以藏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公司相关责任人处罚频率明显加大,监管通过机构、个人‘双罚’表明其根治乱象的决心。”该人士表示。
  虚列费用仍是违规高发区
  从违规原因看,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以及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等保险违法违规顽疾,依然是今年上半年保险业被处罚的主要原因,占据罚单数量比例近五成。
  例如,大连银保监局向大地财险大连分公司开出的罚单显示,后者通过虚列服务费套取费用,用于向车险签单客户返还现金利益,突破了向银保监会报批的保险费率。天津凯迅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虚列燃油费用套取资金被处以20万元罚款。国寿财险天津分公司存在向机动车商业保险投保客户提供车身安全检测、汽车美容等增值服务,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处以2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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