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举措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2020-08-13 10:58农民日报浏览:次
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实现稳定扩大就业,近日,河南省印发了《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出要持续优化返乡入乡创业环境,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创新金融服务,健全用地支持政策,优化人力资源,强化基础支撑,不断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在财税政策支持上,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载体支持力度,对评为国家级或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0万元或50万元。实施税费减免,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入驻县(市、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场地租赁费,由各县(市、区)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
在金融服务上,推动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创新产品和服务,引导开发基于大数据信息的线上小微金融产品,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金融支持。引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倾斜。探索实施返乡入乡创业信用贷款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信用贷款产品,鼓励在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拓展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用贷款业务。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放宽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将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其中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下调为8%。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贷款,推动形成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市场化可持续运作模式。
在用地支持政策上,统筹安排相关产业用地,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各市县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鼓励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家庭将相对闲置的承包地集中流转给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到2025年,全省将打造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区(县)、产业园区,全省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30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800万人左右。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迸发,产业转移承接能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责任编辑:刘晓方)
在财税政策支持上,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载体支持力度,对评为国家级或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0万元或50万元。实施税费减免,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入驻县(市、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场地租赁费,由各县(市、区)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
在金融服务上,推动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创新产品和服务,引导开发基于大数据信息的线上小微金融产品,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金融支持。引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倾斜。探索实施返乡入乡创业信用贷款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信用贷款产品,鼓励在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拓展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用贷款业务。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放宽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将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其中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下调为8%。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贷款,推动形成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市场化可持续运作模式。
在用地支持政策上,统筹安排相关产业用地,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各市县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鼓励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家庭将相对闲置的承包地集中流转给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到2025年,全省将打造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区(县)、产业园区,全省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30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800万人左右。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迸发,产业转移承接能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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