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
2020-07-30 10:21新华网浏览:次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于文静)农业农村部日前公布2020年14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渔政执法机构查处的首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渔业资源与生态文明建设的10起典型案例。
这是记者29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的消息。这10起典型案例包括:湖南省永州市唐某元等2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并逃逸案;重庆市江津区刘某、古某等团伙违法捕捞、运输、销售水产品案;四川省宜宾市唐某等团伙违法捕捞、收购、销售野生水产品案;云南省昭通市杨某祥等2人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安徽省马鞍山市李某保等2人在禁渔期使用“三无”船舶违法捕捞案;湖南省岳阳市余某辉等4人驾驶“三无”船舶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江苏省泰州市梁某习等4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江西省赣州市钟某等2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上海市长江口水域陈某违法捕捞鳗苗案;湖北省武汉市王某银等4人禁渔期违法捕捞案。
据了解,今年以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级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扎实开展禁捕等专项执法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6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先后开展执法行动2.99万次,出动执法人员22.04万人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03万起,查获涉案人员1.22万人次,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537起、移送涉案人员3509人次,没收非法捕捞渔获物200.82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8214艘、违规网具23.15万张(顶)。(责任编辑:刘晓方)
这是记者29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的消息。这10起典型案例包括:湖南省永州市唐某元等2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并逃逸案;重庆市江津区刘某、古某等团伙违法捕捞、运输、销售水产品案;四川省宜宾市唐某等团伙违法捕捞、收购、销售野生水产品案;云南省昭通市杨某祥等2人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安徽省马鞍山市李某保等2人在禁渔期使用“三无”船舶违法捕捞案;湖南省岳阳市余某辉等4人驾驶“三无”船舶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江苏省泰州市梁某习等4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江西省赣州市钟某等2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案;上海市长江口水域陈某违法捕捞鳗苗案;湖北省武汉市王某银等4人禁渔期违法捕捞案。
据了解,今年以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级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扎实开展禁捕等专项执法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6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先后开展执法行动2.99万次,出动执法人员22.04万人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03万起,查获涉案人员1.22万人次,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537起、移送涉案人员3509人次,没收非法捕捞渔获物200.82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8214艘、违规网具23.15万张(顶)。(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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