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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医院傍名牌”,对此你怎么看?(2)

2020-07-24 10:18南方日报浏览:
  编者按 “对于申请登记含有协和、同仁、华山、湘雅、齐鲁、华西等知名医院相关字词的,无相关授权的,一律不予登记。”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要求,对所有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排查清理,这针对的正是所谓医疗机构“傍名牌”现象。对此你怎么看?请看以下读者的评析。 
  莫忽视危害性 
  ■何勇海 
  医疗机构“傍名牌”被诟病已久:全国有1700多家“协和医院”,但正式的只有3家。“同济”“华山”等医院同样如此,正牌就几家,但全国不认识的“亲戚”却有成百上千。 
  医疗机构“傍名牌”,患者是最直接的受害者。这类医院在医师水平、医疗技术、设备等方面都无法与大医院相比,直接影响患者诊疗,甚至会耽误患者病情。而且,个别“傍名牌”医院还存在编造疾病、术中加价、诱导医疗等违规违法问题,让患者多花不少冤枉钱。 
  “傍名牌”也侵犯知名医院的经济利益与合法权益。从法律上说,这种做法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经营者不得实施的“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假协和”泛滥,导致“真协和”的患者流失,影响“真协和”的声誉。 
  总而言之,牌匾是门面,是留给患者的第一印象,起个响亮的名字是应该的,但如果存在投机取巧、故意仿造等行为,就是违规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和取缔。 
  堵住了政策漏洞 
  ■青的蜂 
  值得注意的是,“傍名牌”医院并非都是山寨货,不少是通过当地相关部门注册的合法医疗机构。例如,近年来以“协和”二字冠名的医院中,有的自称“协和医院某某分院”,有的自称属于“协和医疗集团”等,皆是持证的正规医院,只能靠消费者擦亮眼睛。 
  公众不免疑问,明明是“傍名牌”,为何还能顺利通过注册呢?这跟工商管理制度有关。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对跨地区使用相同字号有禁止性规定。例如“协和”“华西”“湘雅”等都是字号,北京协和医院不能独享“协和”二字,只能以“北京协和医院”六字为注册商标,这就是全国有1700多家协和的原因。 
  堵住这里的政策漏洞,有两条路:一则,“协和”“同济”允许注册为商标,防止其他医疗机构借机搭便车;二则,虽然不能将“协和”注册为商标,但可以拒绝其它医疗机构“傍名牌”。显然,后面这条路靶向性、针对性更强,而且法律依据更加充足,是一个硬招。 
  合力来次大扫除 
  ■木须虫 
  这次规定堵住了直接“傍名牌”的可能性,但要看到,还有许多“软傍”“软蹭”,如医联体合作、技术协作、派医生执业坐诊等,医疗机构虚假宣传仍有空间。因此,需要进一步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对医疗机构名称的“山寨”现象来一次大扫除。 
  治理医疗机构“傍名牌”,还有必要将知名医院明确纳入商事范畴内保护,提高知名医院“授权”的权利含金量,帮助降低诉讼门槛、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激励知名医院开展针对“傍名牌”的诉讼,增强行业自净功能。 
  治理医疗机构“傍名牌”,更需要从名称的静态管理走向医疗经营行为的动态监管,如完善医疗机构合作信息的报备与公开,统一平台查询,增强透明度,为监管和消费者监督提供便利,为“傍名牌”扬汤止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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